沪苏湖高铁南浔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建设工程智能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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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及重要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沪苏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广场配套建设工程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的重要通知内容如下:

提疑内容一:招标文件中信用标和技术标评分办法不符合湖政办发〔2023〕43号文件精神,按照湖政办发〔2023〕43号文件规定该工程属于二类工程(600万到2000万范围),故该工程适用湖政办发〔2023〕43号文件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中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第六条规定技术标采用通过制,第七条规定商务标权重为95%,信用标权重为5%),且信用标采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格式。请给与答复。标书代写

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43号)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系统>12个,故该项目符合技术特别复杂、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规模标准表)的规定。标书代写

提疑内容二: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暂估价工程招标,但是工程量清单里无暂估价内容,请给与解释。

答:本项目为沪苏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广场配套建设工程中的暂估价工程。

提疑内容三: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为:1185.8087万元,而招标控制价费用表中的控制价为:1167.8172万元,有矛盾,请给与说明。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调整为1167.8172万元。

提疑内容四: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该条中未明确具体什么要求,请给与明确

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提疑内容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声明书招标文件中无格式,请回复。

答:格式自拟。

本次答疑及重要通知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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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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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湖高铁南浔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高铁站前广场配套建设工程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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