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精神病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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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补充和完善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14,更正为:2024-08-2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8 10:00:00,更正为:2024-09-13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28 10:00:00,更正为:2024-09-13 10:00:00。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一: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所述▲参数项佐证材料的问题。

更正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厂商公开发布的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厂商技术白皮书、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软件产品功能截图等佐证资料。

更正事项二: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第二点中第2小点项目采购技术功能要求中第21项中29点,第22项中29点,第23项中29点,第24项中23点.

更正为: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第二点中第2小点项目采购技术功能要求中第21项中29点,第22项中29点,第23项中29点,第24项中23点这四个小点设置为实质性要求。

更正事项三: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分办法中第四点中第三小点评分办法明细表中第2点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应答情况中标注“▲”的条款共23条,未标注“▲”的条款共669项。

更正为: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分办法中第四点中第三小点评分办法明细表中第2点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应答情况中标注“▲”的条款共23条,标注“★”的条项有7条,未标注“▲”和“★”的条款共662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预算为287.1306万元,最高限价为248.31万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段168号

联系方式:189****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区******区乐青路556号万达1号A座6楼22号

联系方式:133****6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3****6526

****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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