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江南路南侧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审批
湖南-娄底-冷水江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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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27

项目名称 **市****侧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侧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4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潘振宇
联系人 陆冬青 联系电话 155****5726
项目投资(万元) 1066.23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0-09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广播电视台、****中心、**市人社局、******局(一)、****办事处、******局(二)、****大队、税务局、****管理站****福利中心)、**农贸市场固定建筑物屋顶面积约为2.04万m建设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约为2.96MW,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废气采取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要求设置硬质密封围挡,严禁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施工。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由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多余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直排区域内周边水体。
固废 环保措施:
固废采取不得露天堆放,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固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居民休息时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GB12525-2011)限值的相关规定。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生态影响采取严禁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留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可利用植物,避免深挖深填,避免雨季施工,降低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修复。
承诺:**** 潘振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潘振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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