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儿童**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儿童**城市建设,****计划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2024年**市儿童**文化产品创作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19〕51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关规定,****现对实施本次创作工作的专业机构进行比选,特发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市儿童**文化产品创作
二、项目经费预算
共计壹拾贰万圆整(¥12万元)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创作**市儿童**卡通形象(2个),要求符合大众审美,符合儿童动漫潮流,突出**民族民俗文化元素。
2.创作10幅的**市儿童**公益海报,要求配合卡通形象、儿童**城市LOGO、宣传口号的推广传播来制作,整体色调明亮,排版及画面符合大众审美,贴合“儿童**”主题,同时兼顾公益内容,尽可能植入**民族文化元素。
3.创作1首**市儿童**主题曲、拍摄1部主题曲MV,要求具有**特色,贴合儿童**文化主题,整体风格轻快明亮,音调旋律易于儿童演唱,歌词内容积极正面、通俗易懂;主题曲MV原始画面质量不低于2160P,场景设计符合主题,内容应有吸引力,并与目标受众相关。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企业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等;
5.按照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作方案、报价等;
6.近三年承接与本次项目类似的案例、影像资料等有利于比选单位中选的合法资料;
7.承接团队的人员配置和资质;
8.工作服务承诺;
9.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10.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如有)无违纪违法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与**方式
(一)发布公告招标,邀请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平面设计、视频制作等资质,并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照的企业机构,综合考虑报价、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选择性价比最优的1个机构予以**。
(二)与符合条****公司**,购买机构的专业服务,完成儿童**卡通形象、公益海报、主题曲及MV的创作工作。
七、材料投递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标书代写
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8月30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伍份,标注日期,密封提交至**市桂春**二里2号****5****工委办。比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蒙 洁、唐慧芬
电 话:0771-****329
邮政编码:530021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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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