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N2024-60、61、62号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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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2024-60、61、62号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14:54

**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4]2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FN2024-60、61、6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序号

土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加幅度(万元 /亩)

不动产单元编号

1

****

地城南路东侧、洪河**侧、曹集路西侧

82449.9㎡

(合123.67亩)其中:城镇村道路面积20694.25㎡,商业用地面积61755.65㎡

城镇村道路、商业用地

商业不大于1.4

商业不大于50%

商业不小于5%

商业40年

道路50年

166

5000

1

341****20007GB00695W****0000

2

FN2024-61号

洪河**侧、苗集路东侧、薛集**侧、银达御景园西侧

25046.85㎡

(合37.57亩)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城镇住宅用地

不大于2.0

不大于30%

不小于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88

2000

1

341****20006GB00604W****0000

3

FN2024-62号

薛集**侧、中岗路东侧、苗集路西侧、环城南**侧

61257.68㎡

(合91.89亩)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城镇住宅用地

不大于2.0

不大于30%

不小于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88

4000

1

341****20007GB00696W****0000

备注:1.宗地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相应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挂牌方式出让。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政府回购安置房相关要求:

(1)受让人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建设局签订安置房订购协议,安置房规划建设方案应经****建设局书面同意。

(2)征**置情况:薛集老街商业****社区棚改项目、酒厂家属院棚改项目、胜利二期棚改项目,商业安置总户数119户214间。酒厂家属院棚改项目安置在****宗地地块1范围内(地城路、薛集路、洪河路沿街商业),薛集社区棚改项目和胜利二期棚改项目安置在****宗地地块2和地块3范围及FN2024-62号宗地内。

(3)安置需求回购情况:****宗地地块1需安置回购一、二两层商业31间2790平方米;****宗地地块2****银行机构办公楼约3000平方米;FN2023-60号宗地地块3需回购一层商业100间4500平方米;FN2023-62号宗地需回购一层商业83间3735平方米。回购单价统一为6000元/㎡。

(4)回购款支付方式: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局支付至总回购价款的50%;定购商品房单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局支付至总回购价款的70%;定购房屋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局支付至总回购价款的90%;定购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完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局支付至总回购价款的95%;定购价款的剩余5%待受让人配合****建设局完**置分配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拨付至县住宅小区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专户,再由****建设局给受让人出具保修金缴存凭证,缴存期满后返还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8日,****政府****政府****规划局)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8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9月20日15时****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以在项目所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公司并由****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4、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5、FN2024-62号宗地建设用地面积为4320㎡的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898㎡,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并不动产登记给**县教育主管部门。

6、****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银行账号

联系单位:********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县**镇富陂大道北段71号

值班电话:0558-****659(含节假日)

联系电话:0558-****659、****153

开户单位:****发展中心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200********710****00026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账号:188****56613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208********00038992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40********809799999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既FN202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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