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县绿肥示范推广项目绿肥种子采购及服务 |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育种和育苗/其他育种和育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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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15:2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8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聂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854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北街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聂先生、135****85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杉城镇**路33-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185****7034/173****553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县绿肥示范推广项目绿肥种子采购及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对****“2024年**县绿肥示范推广项目绿肥种子采购及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澄清,本更正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或矛盾时,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更正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1.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3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4)b.根据《种子法》和农业部发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及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规定,所投品种须通过农业农村部登记,且品种登记可作绿肥种植。供应商自主选育的品种须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品种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上的选育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供应商通过技术成果转让获得品种生产经营权的,须提供通过技术市场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及品种登记证书。
更正为:(4)b.根据《种子法》和农业部发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及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规定,所投油菜品种须通过农业农村部登记,且品种登记可作绿肥种植。供应商自主选育的品种须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品种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上的选育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供应商通过技术成果转让获得品种生产经营权的,须提供通过技术市场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及品种登记证书。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更正公告系统格式固化,本项目同时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原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中条款号3.2.1的(2)特定资格条件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根据《种子法》和农业部发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及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规定,所投品种须通过农业农村部登记,且品种登记可作绿肥种植。供应商自主选育的品种须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品种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上的选育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供应商通过技术成果转让获得品种生产经营权的,须提供通过技术市场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及品种登记证书。
现更正为:2.根据《种子法》和农业部发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及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规定,所投油菜品种须通过农业农村部登记,且品种登记可作绿肥种植。供应商自主选育的品种须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品种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上的选育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供应商通过技术成果转让获得品种生产经营权的,须提供通过技术市场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及品种登记证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北街8号
联系方式:聂先生、135****8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杉城镇**路33-3号
联系方式:小张、185****7034/173****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 135****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