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吨载重船舶修造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吨载重船舶修造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陈家港镇**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投资80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吨载重船舶修造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并于2024****审批局审核,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备案证号:响行审投资备[2024]59号。 |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喷砂废气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组合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未收集的喷砂粉尘、漆雾、有机废气作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以加工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装焊平台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1#喷漆房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2#喷漆房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船台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农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与油污****处理站处理后托运至********公司处置。 (3)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焊渣、废砂、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喷漆产生的废漆桶、漆渣以及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隔油池油污,委托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不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控制主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等措施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采取网站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 |
| 建设单位 ****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区管委会出具了同意建设的函 |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7036 传 真:0515-****0078 E – mai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