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2标(重新招标)补充文件(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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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苕溪(**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2标(重新招标)

补充文件(一)

1、投标人提问:本工程在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序号4中“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 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 1 亿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的堤防(或海堤)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这里指的(或海堤)工程是否包含海塘工程。标书代写

答复:海堤即海塘。

2、鉴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不能显示电子招标文件中已经给定的格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模块中填写投标文件封面(资信标)、“施工组织设计”模块中填写投标文件封面(技术标)及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标封面”模块中填写投标文件封面(商务标),其余模块均按PDF版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非实质性的投标文件格式偏差不构成否决投标。标书代写

3、电子投标文件的后缀名以招标文件附录1“系统操作指南”——“8:上传标书,撤回标书”上传成功图示中的“.hztf”为准。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的依据中,删除《**省招标投标条例》、《****政府关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 两项依据。标书代写

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湖发改价格[2018]206号《****委员会关于规范**市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收取,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各承担50%。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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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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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2标(重新招标)补充文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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