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景区工程已由****开发区****改革局 以滨发改审【2024】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代建人为****奥体博览城开发****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中心景区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9111万元,工程概算18505.37万元,其中**工程造价13989万元,建设规模 :改造范围约为502035平方米,****中心改造提升工程面积约为386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092平方米),火炬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面积约为10177万平方米。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中心****园区域,**七甲河,南至闻涛路折至飞虹路,西至钱江四桥,北至钱塘江。
2.2 招标范围:****中心景区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涉及园林绿化、房屋建筑、景区智慧化场景设备及智能化信息系统、景区智慧AR互动系统及相关素材等标段(包括配套工程)及后续景区创建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还包括进行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配合做好项目投资(成本)控制,现场协调以及勘察、设计、审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等职能部门的验收);协****档案馆档案移交,完成项目的建委备案并交付使用等监理服务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限: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共计1270日历天,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施工工期**,不再另行追加监理费。
3.1 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丙 级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 级及以上资质;
3.2 自投标截止日前5年(含)投标人完成过单个项目监理合同额180万元及以上的监理业绩;;标书代写
【有效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①中标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单等);②监理委托合同;③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备案表。上述提供的材料必须能体现类似工程项目特征,且证明资料中至少有一处能体现评分指标(如:业绩类型、竣工时间、智能化工程合同额等),证明材料若有缺陷,按不利于投标人判断。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若上述证明材料存在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为准。】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标书代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线下招投标。
5.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08 月29 日至2024年09 月0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区古墩路701****广场A座7楼71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8日09:30时(**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开标室(**市**区古墩路701****广场A座7楼)。标书代写
招标人:****
代建人:****奥体博览城开发****公司
地址:**市**区滨安路1338号
联系人:翁栎超
电话:0571-****11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A座7楼
联 系 人:王巧玲
电 话:151****9819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