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 - 竞价结果公告(CM106132024000148)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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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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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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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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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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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价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9 08:43:06
申购单号: ****
申购主题: ****九里校区眷诚斋1--9号楼晾衣杆加装专项工程(土建装饰类)材料采购
采购单位: ****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21 12:25:31
竞价截至时间: 2024-08-26 12:33:17
币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货到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备注说明:
质疑说明: 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发布成交结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成交总额: 58269.6
送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达
安装要求: 免费上门安装(含材料费)
收货地址:
采购项 品牌 单项预算 成交单价 质保及售后服务 技术参数 数量 型号 成交总价 成交供应商
成品晾衣杆(眷诚斋1-6号楼加装) ** 28.10 1、是否要求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为了售后服务响应的及时性,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公司****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当地服务网点 证明文件压缩包。 2、供应商承担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交付的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并按照行业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最终用户是****。 3、严禁弄虚作假,采购人、施工监理、供应商三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收货;若无法确认产品真伪,采购人邀请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辨认和检测。 4、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批次送货,货到验收合格,据实结算。 (1)结算周期为每月18日对账一次(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结账时间调整另行通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送货清单,由供、采双方签字确认。经采购人签字的送货清单和经供、采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是供、采双方结算的凭证依据。 (3)经供、采双方的财务对账,确认款项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银行账户。 5、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溯源;采购人有权拒收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无条件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更换。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对包装破损或者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收货,供应商应负责立即更换,不能更换的应赔偿损失。 7、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将商品送到指定地址,此报价为包含运输费、税费、安装及安装所须材料等所有费用。 8、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送货。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出的数量和时间及时配送物资,供应商如未按采购人订货数量配送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补足,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投标人对材料质量承担责任,供应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引发工程安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0、产品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协议约定的内容;技术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惯例或行业习惯执行产品粉刷上墙后。 11、本项目履约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本项目的供货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用量为准;履约期内,结算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或者合同时间到期的,合同提前自行终止。 [{"key":1,"value":"1.成品晾衣杆:304不锈钢 φ25*1.5mm; 长度6m/根,具体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调整;","important":true},{"key":2,"value":"2.专用吊杆:304不锈钢φ25*1.5mm,长度300mm以内,吊点间距3m;具体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调整;","important":false},{"key":3,"value":"3.固定方式:304不锈钢专用底座及膨胀螺栓固定。","important":false}] 864.0米 通用 24278.40 ****
成品晾衣杆吊杆(眷诚斋1-2号楼卫生间及淋浴间改装) ** 19.80 1、是否要求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为了售后服务响应的及时性,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公司****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当地服务网点 证明文件压缩包。 2、供应商承担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交付的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并按照行业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最终用户是****。 3、严禁弄虚作假,采购人、施工监理、供应商三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收货;若无法确认产品真伪,采购人邀请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辨认和检测。 4、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批次送货,货到验收合格,据实结算。 (1)结算周期为每月18日对账一次(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结账时间调整另行通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送货清单,由供、采双方签字确认。经采购人签字的送货清单和经供、采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是供、采双方结算的凭证依据。 (3)经供、采双方的财务对账,确认款项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银行账户。 5、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溯源;采购人有权拒收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无条件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更换。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对包装破损或者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收货,供应商应负责立即更换,不能更换的应赔偿损失。 7、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将商品送到指定地址,此报价为包含运输费、税费、安装及安装所须材料等所有费用。 8、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送货。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出的数量和时间及时配送物资,供应商如未按采购人订货数量配送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补足,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投标人对材料质量承担责任,供应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引发工程安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0、产品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协议约定的内容;技术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惯例或行业习惯执行产品粉刷上墙后。 11、本项目履约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本项目的供货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用量为准;履约期内,结算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或者合同时间到期的,合同提前自行终止。 [{"key":1,"value":"1.拆除原有成品晾衣杆及吊杆;","important":true},{"key":2,"value":"2.**专用吊杆为304不锈钢φ25*1.5mm,长度600mm以内,吊点间距3m;具体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调整;","important":false},{"key":3,"value":"3.安装304不锈钢晾衣杆主杆φ25*1.5mm(利旧);","important":false},{"key":4,"value":"\n4.固定方式:304不锈钢专用底座及膨胀螺栓固定。","important":false}] 184.0根 通用 3643.20 ****
成品晾衣杆(眷诚斋7-9号楼加装) ** 28.10 1、是否要求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为了售后服务响应的及时性,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公司****公司之间签订的有效**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当地服务网点 证明文件压缩包。 2、供应商承担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交付的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并按照行业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最终用户是****。 3、严禁弄虚作假,采购人、施工监理、供应商三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收货;若无法确认产品真伪,采购人邀请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辨认和检测。 4、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批次送货,货到验收合格,据实结算。 (1)结算周期为每月18日对账一次(寒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结账时间调整另行通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送货清单,由供、采双方签字确认。经采购人签字的送货清单和经供、采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是供、采双方结算的凭证依据。 (3)经供、采双方的财务对账,确认款项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银行账户。 5、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溯源;采购人有权拒收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无条件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更换。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对包装破损或者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收货,供应商应负责立即更换,不能更换的应赔偿损失。 7、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将商品送到指定地址,此报价为包含运输费、税费、安装及安装所须材料等所有费用。 8、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送货。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出的数量和时间及时配送物资,供应商如未按采购人订货数量配送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补足,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投标人对材料质量承担责任,供应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引发工程安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0、产品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协议约定的内容;技术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惯例或行业习惯执行产品粉刷上墙后。 11、本项目履约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2、本项目的供货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用量为准;履约期内,结算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或者合同时间到期的,合同提前自行终止。 [{"key":1,"value":"1.成品晾衣杆:304不锈钢 φ25*1.5mm; 长度6m/根,具体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调整;","important":true},{"key":2,"value":"2.专用吊杆:304不锈钢φ25*1.5mm,长度300mm以内,吊点间距3m;具体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调整;","important":false},{"key":3,"value":"3.固定方式:304不锈钢专用底座及膨胀螺栓固定。","important":false}] 1080.0米 通用 303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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