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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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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管部门 |
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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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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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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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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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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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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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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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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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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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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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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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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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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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期限:财政重点监控业务应在9月底前完成,提交报告及相关材料底稿。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0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李燕
座机电话: 0514-****6721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3 00:00:00
发布时间: 2024-08-29 10:17:10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向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以下统称采购人)提供绩效运行监控服务,独立于采购人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对象的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3.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主评人具备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管理部门认可的任一专业证书,且具有提供绩效运行监控服务的业绩。
4.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主评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与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主评人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各项工作。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