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卷烟厂完善张彬大师工作室功能(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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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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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工作室功能

(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2024年08月29日—— 2024年09月02日)

项 目 名 称

**卷****工作室功能(第二次)

招标公告编号

****

招 标 人

******卷烟厂

联系电话

023-****8510

招标代理机构

****集团****公司

023-****4276

**卷****工作室功能(第二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市****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市****公司

拟 中 标 人

****

投标总报价

735194.25元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750183.32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16837.65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04MA6CG0G08Y

投诉受理部门

******卷烟厂

****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3-****9591

招标人:

******卷烟厂

2024年08月29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集团****公司

2024年08月29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招标投标条例》、《**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3、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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