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鸿缘木材加工厂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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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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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幕山环保科技****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四年七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徐 林 (验收组组长)

编制人:

覃忠伟 (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幕山环保科技****公司 (盖章)

电话: 136****1192

电话:159****5883

传真: /

传真: /

邮编: 679300

邮编: 675000

地址: 云****农场一分厂****砖厂)

地址: **省**高新区紫云街18号金石小区7幢2单元5层502室

目录

表一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依据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表三 主要污染物、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表四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附件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排污许可证

附件4:危废合同

附件5: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附件6:化粪池清掏协议

附件7:木屑供货合同

附件8:油烟净化器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附件9: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

附件10: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11 验收组意见

附件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截图及填报数据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及雨污分流示意图

附图4:项目验收监测点位图

前言

****多年来长****部队坡从事木材加工产生经营,其成立于2010年8月29日,属于个体经营户。根据政府要求,2018年7月25日前完成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项目36****工厂的搬离腾退工作。****也属于搬离范围内的木材厂,因此,****政府和部队要求,按期完成搬离腾退工作。

“****搬迁项目”为****实施的搬迁项目。

企业于2019年10月委托**保兴****公司编制完成《****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6****环境局**分局批复(德环盈复[2019]3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地址位于云****农场一分厂四队的空置厂房,总租赁面积4733.3m2,实际总建筑面积2556m2。项目建成后年产家具用板材700m3。

企业于2023年07月04日取得德宏****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123MA6LWNHU8U0010;于2024年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

项目于2019年12月搬迁完毕,于2023年2月21日~3月21日在幕山环保科技****公司网站进行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https://www.****.com/newsinfo/****298.html);现已稳定满负荷生产;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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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水分离器

生活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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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器

水膜除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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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雨水收集池

危废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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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收集间

危废暂存间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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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分流沟

废料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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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档流板1

烟气档流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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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15m3

水膜除尘器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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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布袋吸尘器

15m3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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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雨水管

雨水收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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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3化粪池

带锯喷淋系统

表一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性质

R**(搬迁)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云****农场一分厂四队

主要产品名称

家具用板材

设计生产能力

家具用板材1000m3

实际生产能力

家具用板材700m3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9年10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9 年11月(搬迁时间)

调试时间

2023年2月21日~3月21日

验收现场监测

时间

2023年6月11日、12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环境局**分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保兴****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

单位

****

投资总概算

78

环保投资总概算

11

比例

14.1%

实际总概算

70

实际环保投资

19

比例

27.1%

验收监测依据

1、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

2、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

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

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 年1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6、生态环保部第9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

7、《****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保兴****公司,2019年10月。

8、《****环境局**分局关于****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盈复[2019]33号),2019年11月6日。

9、《****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6月。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本次验收标准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的适用标准,以项目进行环评后国家已修订颁布的新标准作为校核标准,本项目执行的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如下: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干燥窑废气和木材加工粉尘。

干燥窑废气:烤房使用木材边角料及木屑作为燃料,在烘烤板材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类型为干燥窑。

干燥窑废气中烟尘、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窑、炉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参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详细标准值见表1-1。

表1-1 运营期干燥窑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排气筒高度(m)

执行标准

排放浓度(mg/m3)

烟尘

≤200

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二氧化硫

≤850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

≤1

氮氧化物

≤240(0.77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木材加工粉尘:本项目运营期木屑粉尘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饮食业单位相关标准,详见下表1-2。

表1-2 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准

评价标准值

木屑粉尘

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污染物

监控点

浓度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m3

食堂油烟

GB18483-2001表2

油烟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区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根据验收调查情况,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所在地无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盥洗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化粪池处理之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吸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物排放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类别

昼间

夜间

厂侧

2类

60

50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有关规定。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内容:

一、项目工程组成建设情况

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包括:带锯车间、烤房、模具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原木堆场、晒板场、仓库、办公室、宿舍、厨房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管网、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烤房废气处理系统、隔油池、化粪池等。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4733.3m2,环评批复总建筑面积3273m2,实际总建筑面积2556m2。项目预计年产700m3家具用板材。

建设性质:**(搬迁);

建设项目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及变更情况一览表见表2-1。

表2-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分类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变更情况

主体工程

带锯车间

503m2

位于厂区东侧,钢架结构,设有7台带锯,用于原木切割。

位于厂区东侧,钢架结构,设有5台带锯,1台原木多片锯,用于原木切割。

减少1台带锯

模具车间

96 m2

位于厂区东侧,钢架结构,设置2台磨条机,用于加工板材。

位于厂区东侧,钢架结构,设置2台磨条机,用于加工板材。

一致

烤房

63m2

占地面积240m2,设有4台烤窑,位于厂区东侧,内部钢结构,外部为砖混结构。位于出入口旁,用于板材烘干。

占地面积63m2,长9m,宽7m,位于厂区东侧,内部钢结构,外部为砖混结构。位于出入口旁,设有2台烤窑,用于板材烘干。

占地面积减少,减少2台烤窑

储运工程

露天原木堆场及露天晒板场

1500m2(露天堆场不计入建筑面积)

位于厂区中部,用于堆放原木。晒版场与原木堆场配套设置,用于晾晒切割后的原木。

位于厂区中部,用于堆放原木。晒版场与原木堆场配套设置,用于晾晒切割后的原木。

一致

仓库

1080m2

位于厂区北侧,为原有厂房,钢架结构,用于堆放成型板材。同时在其一端设置一台刨光机,对木材进行刨光。

位于厂区北侧,为原有厂房,钢架结构,用于堆放成型板材。同时在其一端设置一台刨光机,对木材进行刨光。

一致

宿舍

770m2

位于厂区东侧及西南侧,为原有宿舍,活动板房。东侧设有8个房间,西南侧设置8个房间,主要为员工提供住宿。

位于厂区东侧及西南侧,为原有宿舍,活动板房。东侧设有8个房间,西南侧设置8个房间,主要为员工提供住宿。

一致

办公室

30m2

位于厂区入口的北侧,活动板房。用于接待顾客及日常的办公。

位于厂区入口的北侧,活动板房。用于接待顾客及日常的办公。

一致

厨房

8m2

位于租赁的宿舍旁,主要为员工提供就餐

位于租赁的宿舍旁,主要为员工提供就餐

一致

厕所

6m2

位于租赁的宿舍旁,供员工如厕。

位于租赁的宿舍旁,供员工如厕。

一致

公用工程

供电

/

由附近供电管网供电

由附近供电管网供电

一致

供水

/

由项目区东侧山渠引入厂区供水

由项目区东侧山渠引入厂区供水

一致

排水

/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水沟;项目生产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吸清运处理。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水沟;项目生产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吸清运处理。

一致

环保工程

烤房废气

SO2、NOx、烟尘

“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15m高排气筒,1 套。

“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15m高排气筒,1 套。

一致

带锯粉尘

粉尘

顶棚及围挡的阻隔、沉降,锯开料过程中增设喷淋水

顶棚及围挡的阻隔、沉降,锯开料过程中增设喷淋水

一致

刨光、磨条粉尘

粉尘

在木材加工过程粉尘通过吸尘管道统一吸入负压粉尘收集室,经负压粉尘收集室顶部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部分作为固废,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粉尘经移动布袋除尘器收集作为固废,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基本一致

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

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油烟引至屋顶排放,去除效率不低于60%

实际设有1套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油烟引至屋顶排放,去除效率不低于60%

一致

废水

食堂废水

1个,容积0.3m3隔油池。

食堂出水口设有1个油水分离器(容积2m3)和1个,容积0.3m3隔油池。

更优化

生活污水

2个8m3的化粪池

2个的化粪池,其中1个15m3,1个20m3。

化粪池容积增大

带锯淋水

带锯淋水循环水池,容积为9m3。

带锯淋水循环水池,容积为 1m3。

容积减小,满足使用需求

固废

废料间

废料间,占地面积20m2,用于堆放废木料、木屑等

废料间,占地面积20m2,用于堆放废木料、木屑等

一致

危废暂存间

占地面积10m2,用于储存废机油。

占地面积11m2,用于储存废机油。

基本一致

生活垃圾

定期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定期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一致

噪声

/

隔声减振措施

隔声减振措施

一致

风险

事故应急池

1个,容积为5m3

1个,容积为15m3(4*2.5*2)钢池

应急池容积增大,风险防范能力更高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带锯车间减少1台带锯,烤房减少2台烤窑,产污量减少;化粪池、应急池容积增大,风险防范能力更高。

二、项目主要设备

根项目区主要设备详见表2-2。

表2-2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

机台名称

环评指标(台)

实际指标(台)

变化情况(台)

变更情况

1

带锯

7

6(5台带锯、1台原木多片锯)

-1

减少1台带锯

2

磨条机

2

2

0

一致

3

压料机

2

2

0

一致

4

断料机

3

3

0

一致

5

抛光机

2

1

-1

减少1台抛光机

6

烤房

4

2

-2

减少2台烤房

7

叉车

0

3

+3

增加3台叉车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实际生产设备与原环评基本一致。带锯减少1台、烤房减少2台、抛光机减少1台,产污量减少;增加了3台叉车,对全厂产污影响不大。

三、产品方案

表2-3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产品名称

规格

原环评审批年产量

实际验收

年产量

与环评是否一致

家具用板材

50mm厚、自然宽、自然长(2200-2600mm)

1000m3

700m3

减少300m3产能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实际生产规模小于环评批复规模,实际验收产能为700m3/a。

四、项目原辅料及能源消耗

表2-4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组分/规格

环评审批量

实际验收量

变化情况

最大储存量

包装储存方式

1

原木

/

1300m3/a

1000m3/a

-300m3/a

200m3

/

2

附近市政电网供电

2.5万kw﹒h/a

6万kw﹒h/a

+3.5kw﹒h/a

/

/

3

附近市政管网供水

744t/a

496t/a

-248t/a

/

/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原辅料实际使用量小于原环评批复量,主要原因是实际验收产能减少;

五、项目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项目实际劳动员工1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生产人员10人。项目设有宿舍、厨房,其中10人在厂区食宿,6人仅在厂区就餐,不住宿。项目生产实施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200天。烤房工作120天,每天运行24小时。

六、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根据环评报告表,本项目投资7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项目环保投资为11.0万元,占总投资的14.1%,与项目环评报告表相比较,根据验收调查项目总投资为70万元,环保总投资为19.0万元,环保总投资占项目总投资27.1%,见表2-5。

表2-5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环评报告

环评报告

变更情况

具体规格

金额

具体规格

金额

1、

废水治理措施

1个0.3m3的隔油池

0.2

食堂出水口设有1个油水分离器(容积2m3)和1个,容积0.3m3隔油池。

1.2

增加油水分离器

2个8m3的化粪池

/

2个的化粪池,其中1个15m3,1个20m3。

2.0

容积增大,投资增加

1个9m3的带锯淋水循环水池

2

1个1m3的带锯淋水循环水池

1.0

容积减小

2

废气处理措施

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设施和高于楼顶3m的排气筒(食堂油烟)

/

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设施和高于楼顶3m的排气筒(食堂油烟)

0.5

原环评未计算投资

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排气管道

7.0

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排气管道

7.0

无变更

风机,加强车间通风,治理加工废气

/

风机,加强车间通风,治理加工废气

0.5

原环评未计算投资

无组织

/

移动布袋除尘器2个收集车间粉尘

2.0

3

噪声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安装减震软垫,抽风机使用消声器消声,利用厂房隔音

1.0

生产设备安装减震软垫,抽风机使用消声器消声,利用厂房隔音

1.0

无变更

4

固废处置措施

3个带盖的移动式生活垃圾桶

0.3

6个带盖的移动式生活垃圾桶

0.3

无变更

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0m2

/

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1m2

1.5

原环评未计算投资

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20m2

/

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20m2

0.5

5

应急处置措施

1个容积5m3的事故应急池

0.5

1个容积15m3的事故应急池

1.5

无变更

合计

11.0

19.0

水平衡情况:

(1)给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年用水量为496t/a。本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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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a

(2)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厂区周边的沟渠;带锯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项目主要工艺流程(附图)

项目实际家具用板材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2-2所示(其中G-废气、N-噪声、S-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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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运营期家具用板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①剥皮:堆存于原料堆场的原木,自然干燥一段时间后,通过人力对原木进行剥皮。

②断材:经过剥皮之后的原木由员工采用手提断材机对原木进行切割,切割至加工需要的长度原木段。

③切割:原木段通过设置的带锯机对原木进行切割成型,切割成板材半成品。

④干燥:通过加热的方式对加工的板材半成品进行干燥处理。板材半成品放置于烤房内,通过燃烧边角废料,产生热量,使木材内水分逐步排出,以达到干燥的目的。

⑤刨光、磨条:干燥至一定程度之后的板材半成品,一种是使用刨光机进行刨光处理,把半成品上的毛边之类的去除,另一种是使用磨条机,将条状半成品的毛边去除;之后经过压料机对其形状进行统一压型,一方面统一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方便堆存以及运输。

⑥成品入库、外售:加工完成的板材堆存与仓库内,待客户的需求统一进行外售。

项目最主要的污染物为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烤房废气以及在刨光、磨条过程中会产生的噪声、粉尘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项目生产的板材产品不涉及木料防腐处理工序。

根据验收调查,实际生产工艺流程与项目环评基本一致。

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经现场调查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分析,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①车间设备减少,产污量减少

带锯减少1台、烤房减少2台、抛光机减少1台,产污量减少;增加了3台叉车,对全厂产污影响不大。

②化粪池、应急池容积增大

化粪池、应急池容积增大,风险防范能力更高。

根据分析,上述变动均属于环境利好方向。

“****搬迁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对照,项目的建设性质、地点、工艺基本一致,规模在环评批复范围内。根据验收监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分析见表2-6。

表2-6 重大变动对照分析表

重大变动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不属于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减小30%,在环评批复范围内。

不属于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减小,不改变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

不属于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

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位于达标区,且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减小,污染物排放量减小。

不属于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本项目不涉及重新选址。

不属于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次验收不新增产品或生产工艺,不新增原辅料、燃料等。

不属于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次验收不涉及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变。

不属于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次验收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要求一致。

不属于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不排放废水。

不属于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口

不属于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不涉及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

不属于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不变,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不属于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本次验收应急事故池增大为15m3,风险防范能力更大

不属于

****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的以上工程变动情况不在重大变动清单中所列范围,不属于重大变动,满足验收条件。

表三 主要污染物、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

废气:烤房废气、木材加工粉尘、食堂油烟;

废水:生活污水。

噪声:项目生产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固废:废木料、木屑、烤房炉灰等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以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粘油抹布、废机油。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表3-1 验收实际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排放去向

大气环境

带锯粉尘

粉尘

经加工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大气环境

刨光、磨条粉尘

粉尘

经集气收集后+移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呈无组织排放

烤房废气

烟尘、烟气黑度、SO2

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15m排气筒

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

大气环境

NOx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

抽油烟机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饮食业单位相关标准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

油水分离器

(1个,容积2m3)

化粪池

(2个化粪池,容积分别为1个15m3,1个20m3)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肥田

生产废水

COD、SS

带锯淋水循环水池(1个,容积1m3)

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不外排

声环境

设备、车辆、人员

噪声

设备加装减震垫、墙体隔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声环境

固体废物

废木料、木屑、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县****公司;

烤房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

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再生******公司处置。

二、验收监测点位

下载

图3-1 竣工验收监测布点图

图例:

下载下载下载无组织废气监测点; 噪声监测点位; 有组织排放监测点位;

(1)废气

①带锯粉尘、刨光、磨条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②烤房废气:烤房废气经“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排放

为了解项目废气排放达标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分别对厂界周围设置4个监测点监测,烤房设置1个有组织监测点,厂界外设置1个监控点测其达标情况(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监控点1个)。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2m3)、化粪池(1个15m3和1个20m3)处理后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喷淋水经循环水池(1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为了解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在项目四周厂界设置4个监测点,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上图3-1。

(4)固体废弃物

根据实际情况,废木料、木屑、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县****公司;烤房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再生******公司处置。

对于固体废物,本次竣工环保验收主要核实其处置利用方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5)排污许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企业进行排污登记,取得登记回执,满足相关要求。

表四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对策措施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实际建设过程执行情况见表4-1。

表4-1 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执行情况

序号

类别

环评文件要求

执行情况

是否满足要求

1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2个,分别容积8m3)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吸清运处理;锯切工段设置1个9m3的循环水池,用于带锯淋水的收集和循环使用。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锯切工段设置1个1m3的循环水池,用于带锯淋水的收集和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使用,严禁外排。

满足使用需求

2

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锯切、切削及旋切工段采用喷淋方式,产生木屑粉尘经加工车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后自然沉降;刨光、磨条工段产生粉尘采用“集气+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烤房废气经“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项目区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锯切、切削及旋切工段采用喷淋方式,产生木屑粉尘经加工车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后自然沉降;刨光、磨条工段产生粉尘经移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烤房废气经“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满足

3

运营期噪声处理措施

采用车间围挡、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设备放置于厂房内,定期检修,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经本次验收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满足

4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废木料、木屑、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烤房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泔水与隔油池废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

本项目废木料、木屑、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县****公司;烤房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再生******公司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做到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低。

满足

根据表4-1的对照检查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均已落实。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内容,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表4-2 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措施执行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

实际执行情况

是否满足要求

1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新增油水分离器及除尘废水沉淀池,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外排;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原有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吸粪车清运

处置,严禁外排;烤窑水膜除尘器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沉淀池必须进行防雨、防渗、防溢流处理。项目区废水若外排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原木堆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雨季采取油布遮盖等防雨措施,避免雨水冲刷。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锯切工段设置1个1m3的循环水池,用于带锯淋水的收集和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使用,严禁外排。

满足

2

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烤窑必须配套建设“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烤窑烟气经处理后经15米烟囱达标排放,其中烟尘、SO2污染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NOx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项目带锯、刨光、磨条工序采取喷淋及自然沉降达到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锯切、切削及旋切工段采用喷淋方式,产生木屑粉尘经加工车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后自然沉降;刨光、磨条工段产生粉尘经移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烤房废气经“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15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满足

3

运营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减少噪声影响;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午间、夜间禁止生产。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设备放置于厂房内,定期检修,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经本次验收监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满足

4

加强固废管理,边角废料及刨花、锯末、粉尘等生产废料严禁露天堆放,必须设置暂存间妥善安置,用作烤窑燃料;定期清掏除尘废水沉淀池、化粪池,沉淀渣、化粪池污

泥、烤窑灰渣等委托农户清运用于农田施肥;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处置。项目固废严禁乱堆、乱放。

废木料、木屑、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县****公司做生物质颗粒;烤房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再生******公司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做到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低。

满足

5

项目运营期必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配套建设1个事故应急池;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生态。

本项目配套建设有1个容积15m3的应急事故池,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

满足

6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0.113吨每年,二氧化硫0.17吨每年,氮氧化物0.102吨每年。

本项目使用生物质作燃料。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算,颗粒物0.084t/a、二氧化硫0.035t/a、氮氧化物0.037t/a;本项目满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

满足

根据表4-2,核对有关资料和实地调查,项目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均已落实。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精密性和可比性,对验收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和运输、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展开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3、采样人员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 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有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5、样品测定过程中进行平行、加标样和质控样测定;噪声测 定前已后校准仪器,以此对分析结果进行质量控制。

6、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二、监测分析方法

表 5-1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类别

监测因子

方法依据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烟尘、烟气黑度、SO2、NOx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及修改单;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2007

表 5-2 监测分析仪器一览表

检测

项目

检测依据/标准名称

检测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

设备

编号

检测人员

最低检

出限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AUW120D型

电子天平

HL-257

吴丹

/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AWA5688声级计

AWA6022A声校准器

HL-391

HL-386

李晓龙

郑子贤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及修改单

众瑞3260D型自动

烟尘(气)测试仪

FA2204C 电子天平

YNFY-YQSB-763

YNFY-YQSB-635

吴丹

/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众瑞3260D型自动

烟尘(气)测试仪

YNFY-YQSB-763

李晓龙

郑子贤

3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众瑞3260D型自动

烟尘(气)测试仪

YNFY-YQSB-763

李晓龙

郑子贤

3mg/m3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2007

LG-30型 林格曼烟气浓度图

HL-491

李晓龙

郑子贤

/

三、实验室质量控制报告

本项目验****实验室质量控制,质控报告留存于检测单位,报告中不进行附存。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监测计划及批复要求,提出项目监测计划,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测项目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边界大气污染物和厂界噪声。

一、噪声监测内容

沿项目边界共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2)监测点位:项目厂界外东、南、西、北共计4个点;

(3)监测频率:有效监测天数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4)执行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二、废气监测内容

(1)监测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监测点位:颗粒物无组织废气:厂区上风向、下风向;烤房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监测频率:有效监测天数2天,每天3次;

(4)执行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三、相关要求

(1)验收监测期间,所有监测工作均应尽量保证在两天内完成,同步开展。

(2)监测时间:由监测单位和业主商议。

(3)监测时间、生产工况由监测单位负责记录,保证验收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本项目监测时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本项目于2023年6月11日至6月12日委托****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噪声及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70%,已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通过调查,项目已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化粪池、循环池、布袋除尘器、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且正常投入使用,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有效、可用。

验收监测结果:

一、项目噪声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详见表7-1。

表7-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时间

噪声值Leq

主要声源

2023/6/11

厂界东外1米处▲1

昼间(09:41-09:51)

51.7

机械噪声

夜间(22:01-22:11)

42.4

环境噪声

厂界南外1米处▲2

昼间(09:58-10:08)

46.2

环境噪声

夜间(22:19-22:29)

41.7

环境噪声

厂界西外1米处▲3

昼间(10:17-10:27)

56.5

机械噪声

夜间(22:37-22:47)

42.1

环境噪声

厂界北外1米处▲4

昼间(10:57-11:07)

55.9

机械噪声

夜间(22:58-23:08)

41.8

环境噪声

2023/6/12

厂界东外1米处▲1

昼间(08:24-08:34)

52.4

机械噪声

夜间(22:06-22:16)

41.9

环境噪声

厂界南外1米处▲2

昼间(08:42-08:52)

45.7

环境噪声

夜间(22:24-22:34)

41.4

环境噪声

厂界西外1米处▲3

昼间(09:38-09:48)

56.1

机械噪声

夜间(22:43-22:53)

40.8

环境噪声

厂界北外1米处▲4

昼间(09:55-10:05)

56.3

机械噪声

夜间(23:03-23:13)

40.5

环境噪声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3年6月11日至6月12日连续两天对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外1m处设置噪声监测点对项目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根据表7-1,项目厂界东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2.4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2.4dB(A);厂界南昼间最大噪声值为46.2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1.7dB(A);厂界西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6.50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2.1dB(A);厂界北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6.30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1.8dB(A)。即项目东、南、西、北四面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夜间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噪声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区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详见表7-2、7-3。

表7-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检测点位

日期

时间

样品编号

颗粒物

厂区上风向○1

2023/6/11

08:10-09:10

WKLW202****2012-1-1-1

0.077

10:50-11:50

WKLW202****2012-1-1-2

0.067

16:55-17:55

WKLW202****2012-1-1-3

0.071

2023/6/12

08:00-09:00

WKLW202****2012-1-2-1

0.075

10:50-11:50

WKLW202****2012-1-2-2

0.069

16:55-17:55

WKLW202****2012-1-2-3

0.073

厂区下风向○2

2023/6/11

08:10-09:10

WKLW202****2012-2-1-1

0.243

10:50-11:50

WKLW202****2012-2-1-2

0.255

16:55-17:55

WKLW202****2012-2-1-3

0.261

2023/6/12

08:00-09:00

WKLW202****2012-2-2-1

0.248

10:50-11:50

WKLW202****2012-2-2-2

0.245

16:55-17:55

WKLW202****2012-2-2-3

0.255

厂区下风向○3

2023/6/11

08:10-09:10

WKLW202****2012-3-1-1

0.170

10:50-11:50

WKLW202****2012-3-1-2

0.176

16:55-17:55

WKLW202****2012-3-1-3

0.182

2023/6/12

08:00-09:00

WKLW202****2012-3-2-1

0.171

10:50-11:50

WKLW202****2012-3-2-2

0.174

16:55-17:55

WKLW202****2012-3-2-3

0.187

厂区下风向○4

2023/6/11

08:10-09:10

WKLW202****2012-4-1-1

0.236

10:50-11:50

WKLW202****2012-4-1-2

0.227

16:55-17:55

WKLW202****2012-4-1-3

0.237

2023/6/12

08:00-09:00

WKLW202****2012-4-2-1

0.232

10:50-11:50

WKLW202****2012-4-2-2

0.241

16:55-17:55

WKLW202****2012-4-2-3

0.234

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3年6月11日至6月12日连续两天对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设置监测点对项目颗粒物进行采样检测,根据表7-2、本项目颗粒物测量结果均为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区厂界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详见表7-3和7-4。

表7-3 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 单位:mg/m3

检测点位

DA001(烤房废气排放口)◎1

日期

2023年6月11日

样品编号

FKLW202****2012-1-1-1

FKLW202****2012-1-1-2

FKLW202****2012-1-1-3

平均值

烟气参数

管道截面积(m2)

0.0491

0.0491

0.0491

0.0491

烟温(℃)

52.3

47.1

45.5

48.3

平均含氧量(%)

13.24

13.33

13.16

13.24

平均烟气流速(m/s)

9.7

10.2

9.5

9.8

平均烟气流量(m3/h)

1714

1802

1679

1732

标干烟气流量(Nm3/h)

1231

1315

1231

1259

基准过量空气系数

1.7

1.7

1.7

1.7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44.4

44.0

45.5

44.6

排放浓度(mg/m3)

70.7

70.9

71.7

71.1

排放量(kg/h)

0.055

0.058

0.056

0.056

二氧化硫

实测浓度(mg/m3)

16

18

16

17

排放浓度(mg/m3)

25

29

25

26

排放量(kg/h)

0.020

0.024

0.020

0.021

氮氧化物

实测浓度(mg/m3)

17

19

18

18

排放浓度(mg/m3)

27

31

28

29

排放量(kg/h)

0.021

0.025

0.022

0.023

备注

一氧化碳的平均实测浓度为1180mg/m3

表7-4 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 单位:mg/m3

检测点位

DA001(烤房废气排放口)◎1

日期

2023年6月12日

样品编号

FKLW202****2012-1-2-1

FKLW202****2012-1-2-2

FKLW202****2012-1-2-3

平均值

烟气参数

管道截面积(m2)

0.0491

0.0491

0.0491

0.0491

烟温(℃)

48.6

47.9

48.1

48.2

平均含氧量(%)

13.47

13.04

13.29

13.27

平均烟气流速(m/s)

9.4

10.4

9.5

9.8

平均烟气流量(m3/h)

1661

1838

1679

1726

标干烟气流量(Nm3/h)

1207

1338

1222

1256

基准过量空气系数

1.7

1.7

1.7

1.7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46.5

42.4

47.3

45.4

排放浓度(mg/m3)

76.3

65.8

75.8

72.6

排放量(kg/h)

0.056

0.057

0.058

0.057

二氧化硫

实测浓度(mg/m3)

18

14

14

15

排放浓度(mg/m3)

30

22

22

25

排放量(kg/h)

0.022

0.019

0.017

0.019

氮氧化物

实测浓度(mg/m3)

21

19

21

20

排放浓度(mg/m3)

34

29

34

32

排放量(kg/h)

0.025

0.025

0.026

0.025

备注

一氧化碳的平均实测浓度为1114mg/m3

表7-5 有组织废气(烟气黑度)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检测时间

烟道尺寸(m)

烟道截面积(m2)

烟囱高度(m)

观测距离(m)

黑度级别

DA001(烤房废气排放口)◎1

2023/6/11

14:02-14:32

Ф=0.25

0.0491

15

15

<1级

14:35-15:05

Ф=0.25

0.0491

15

15

<1级

15:10-15:40

Ф=0.25

0.0491

15

15

<1级

2023/6/12

10:15-10:45

Ф=0.25

0.0491

15

15

<1级

14:44-15:14

Ф=0.25

0.0491

15

15

<1级

15:21-15:51

Ф=0.25

0.0491

15

15

<1级

备注

1、排气筒高度由业主提供,仅供参考;

2、采样方法依据:(HJ/T 398-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根据核算(取最大排放速率核算):

颗粒物年排放量=0.058kg/h×1440h/a=0.084t/a

二氧化硫年排放量=0.024kg/h×1440h/a=0.035t/a

氮氧化物年排放量=0.026kg/h×1440h/a=0.037t/a

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3年6月11日至6月12日连续两天对烤房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采样检测,根据表7-3、7-4、本项目颗粒物、烟气黑度、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NOx排放速率≤0.77kg/h);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批复范围内。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程基本情况

受****委托,****于2023年6月11日至6月12日搬迁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现场环保检查。

“****搬迁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对照,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基本一致。根据验收监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的以上工程变动情况不在重大变动清单中所列范围,不属于重大变动,满足验收条件。

二、验收监测结论

1、监测工况结论

本项目于2023年6月11日至6月12日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通过调查,项目已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沉淀池、布袋除尘器、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且正常投入使用,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有效、可用。

2、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经过连续两天昼、夜各一次的监测,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东、南、西、北外1m处四个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3、废水

项目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锯切工段设置1个1m3的循环水池,用于带锯淋水的收集和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2个化粪池,1个15m3,1个20m3),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使用。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废气

本项目锯切、切削及旋切工段采用喷淋方式,产生木屑粉尘经加工车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后自然沉降;刨光、磨条工段产生粉尘经移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烤房废气经“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竣工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木料、木屑、烤房炉灰等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以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粘油抹布、废机油。

废木料、木屑、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县****公司做生物质颗粒;烤房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再生******公司处置。

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

三、验收监测总结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与不具备验收的9种情况对比分析,分析内容详见下表。

表8-1 本验收项目与不具备验收的9种情况对比分析

不具备验收的9种情况

本项目实际情况

是否具备验收

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分局要求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投产使用。

具备验收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满足相关要求。

具备验收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改变。本项目产能减少,减少了废气排放,对环境更**。

具备验收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未造成重大生态破坏。

具备验收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业于2023年07月04日取得德宏****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123MA6LWNHU8U0010

具备验收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本项目不涉及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具备验收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则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项目不存在上述情况。

具备验收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本项目验收数据真实。

具备验收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可通过环境保护验收,与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冲突。

具备验收

①根据上表分析,“****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备验收条件;②本项目无重大变更;③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措施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置,均满足验收。

四、验收结论

“****搬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和要求,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环保投资落实到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项目的生产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已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五、建议及要求

(1****公司员工环保意识,****公司环保工作,加强环境管理;

(2)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环保设备运行正常,防止污染环境;

(3)聘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定期对环境噪声和废气中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项目名称

****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

云****农场一分厂四队

行业类别

C2011锯材加工

建设性质

R**(搬迁)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家具用板材700m3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20年12月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家具用板材700m3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23年3月21日

投资总概算(万元)

78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1

所占比例(%)

14.1

环评审批部门

****环境局**分局

批准文号

德环盈审[2019]33号

批准时间

2019年11月6日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实际总投资(万元)

7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9

所占比例(%)

27.1

废水治理(万元)

4.2

废气治理(万元)

10.0

噪声治理(万元)

1

固废治理(万元)

2.3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1.5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2500m3/h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a

建设单位

****

邮政编码

679300

联系电话

139****4952

环评单位

****公司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

(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本期工程

产生量

(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

(7)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

削减量(8)

全厂实际

排放总量

(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

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总磷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2463

/

/

/

/

/

/

颗粒物

/

/

/

/

/

0.046

/

/

/

/

/

二氧化硫

/

/

/

/

/

0.013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0.230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关于发布的公告》附件(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搬迁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设计简况

本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均采用环评批复措施。因此环境保护设施的选用符合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废气、噪声均达排放;且本次验收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总投资。

施工简况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均得到了保障。该项目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验收过程简况

****于2019年10月委托**保兴****公司编制完成《****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6****环境局**分局批复(德环盈复[2019]3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搬迁完毕,现已稳定满负荷生产。该项目于2023年07月04日取得德宏****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123MA6LWNHU8U0010。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

****委托****承担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监督局资质认定,CMA号为152****50081。参与验收监测的项****实验室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

****于2024年5月委托幕山环保科技****公司编制完成《****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年6月4日,****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建设单位)、幕山环保科技****公司(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

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调查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得出如下验收结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应按验收意见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并加强项目后期环境管理。在此基础上,验收组同意该工程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按程序予以公示。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由安环科进行管理。公司针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噪声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对于相关负责人按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同时,公司制定了危废管理制度,已上墙,同时对其危废转运进行台账记录。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现有容积为15m3事故应急池,能满足要求。

(3)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并委托****开展例行监测。

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①SO2、NOx、颗粒物

根据环评批复: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0.113吨每年,二氧化硫0.17吨每年,氮氧化物0.102吨每年。

实际验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数据核算:

颗粒物年排放量=0.058kg/h×1440h/a=0.084t/a<0.113t/a

二氧化硫年排放量=0.024kg/h×1440h/a=0.035t/a<0.17t/a

氮氧化物年排放量=0.122kg/h×1440h/a=0.037t/a<0.102t/a

实际验收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批复范围内。

②废水

项目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锯切工段设置1个1m3的循环水池,用于带锯淋水的收集和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使用。

因此,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不需申请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

③本项目不涉及落后产能。

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无其他需要落实的措施。

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验收组对本项目提出的验收意见,未提出对项目现场进行整改的要求。

****

2024年6月4日

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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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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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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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危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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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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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化粪池清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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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木屑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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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油烟净化器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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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

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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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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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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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验收组意见

****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4日,****根据《****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云****农场一分厂四队

建设性质:**(搬迁)

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

生产线

产品

木材加工生产线

家具用板材700m3

总占地面积4733.3m2,实际总建筑面积2556m2,主要内容如下:

主体工程:包含1个带锯车间(503m2),1个模具车间(96m2),1个烤房(63m2)等;仓库1080m2。

辅助工程:宿舍(770m2)及办公室(30m2);厨房8m2,厕所6m2。

设置的环保设施为: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化粪池、隔油池、危废暂存间等。

2.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9年10月委托**保兴****公司编制完成《****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6****环境局**分局批复(德环盈复[2019]3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搬迁完毕,于2023年2月21日~3月21日在幕山环保科技****公司网站进行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现已稳定满负荷生产。

该项目于2023年07月04日取得德宏****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123MA6LWNHU8U0010。

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

3. 投资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总投资为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14.1%。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实际总投资为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27.1%。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主体工程以及配套建设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与《****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搬迁木材加工生产线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搬迁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对照,项目的建设性质、地点、工艺基本一致,规模在环评批复范围内。根据验收监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故将上述内容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雨水

项目排水方式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区设置了雨水沟,雨水经雨水沟排至厂区周边的沟渠。

2、废水

项目在食堂出水口设有1个油水分离器(容积2m3)和1个容积0.3m3隔油池,在卫生间外设置了2座容积地埋式化粪池(1个15m3,1个20m3)。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之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抽吸清运处理。

3、废气

项目锯切、切削及旋切工段采用喷淋方式,产生木屑粉尘经加工车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后自然沉降;刨光、磨条工段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烤房废气经“烟气挡流板+蛇形烟道+水膜除尘系统+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设置了抽油烟机对油烟进行处理。

4、噪声

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声源不大;通过厂房隔声、绿化、加强产噪设备的检修工作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木料、木屑、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县****公司做生物质颗粒;烤房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再生******公司处置;

项目设置了1间面积为11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公司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项目内加强管理,在原料堆场禁止火源,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②项目内配备消防箱、灭火器等,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③发现起火,立即报警,通过消防灭火。首先采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④切断火势漫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委托****于2023年6月11日至12日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1、废水

项目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锯切工段设置1个1m3的循环水池,用于带锯淋水的收集和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使用。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烤房废气(颗粒物、烟气黑度、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木料、木屑、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县****公司做生物质颗粒;烤房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再生******公司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项目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进行治理后,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通过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搬迁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经对照检查,项目无验收不合格情形。

“****搬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和要求,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环保投资落实到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项目的运营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已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修改意见

1、核实项目地理位置,验收报告位置与环评批复不一致;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补充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做附件;

3、核实废气排放标准,干燥窑废气中需补充烟气黑度;

4、缺少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监测分析方法中增加检测人员和最低检出限;

6、补充实验室质量控制报告;

7、补充项目现场照片,例如雨污分流、沉淀池、事故池、隔油池。

八、后续要求

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公司员工环保意识,****公司环保工作,加强环境管理。

3、完善危险废物的台账管理制度。

九、验收人员信息

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

****

2024年 6月 4日

****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修改清单

序号

专家意见

修改情况

页码

1

核实项目地理位置,验收报告位置与环评批复不一致

已核实项目地理位置,确认地址为:云****农场一分厂四队;括号为别称已删除,实际与环评批复地址一致。

详见前言,或P1

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补充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做附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已补充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公示,本项目进行了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详见附件8。

详见附件9

3

核实废气排放标准,干燥窑废气中需补充烟气黑度

已核实废气排放标准,增加烟气黑度;

详见P2

4

缺少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已补充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详见P31~33

5

监测分析方法中增加检测人员和最低检出限

已增加检测人员和最低检出限

详见P20~21

6

补充实验室质量控制报告

已补充验收监测质量控制报告

详见附件10

7

补充项目现场照片,例如雨污分流、沉淀池、事故池、隔油池

已补充现场照片

详见现场照片

****(盖章)

幕山环保科技****公司(盖章)

2024年 6月 4日

附件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截图及填报数据

下载

表一 项目总体情况及验收依据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三 主要污染物、污染物处理和排放表四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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