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2024年第一批公路养护工程已由 ****列入 养护 计划,由 **市****委员会 以綦发改审批(2024)92号、綦发改审批(2024)91号、綦发改审批(2024)67号、綦发改审批(2024)90号、綦发改审批(2023)269号、綦发改审批(2024)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羊角至崇溪河、**区巨龙至**、**区东溪镇至丁山镇、**区庆江至黄沙、**市**区通惠街道、石角镇、**区春灯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六段路,路线全长42.815km。其中路段一起于国道G210线羊角,止于崇溪河,路线全长1.2公里;路段二起于国道S104线巨龙,止于**,路线全长3公里;路段三起于**区东溪镇正街,途径东溪镇街道,终点位于丁山镇于**交界处,路线全长12.235km;路段四起于国道S207线庆江,止于黄沙,线路全长2.8公里;路段五起于省道S534线**村K48+490,止于**观K61+200,路线全长12.702公里;路段六起于国道G353线春灯,止于**镇,路线全长10.878公里。拟对所有路段实施安全隐患整治修复养护。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915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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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市**区古南街道**路7号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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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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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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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9****4014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023****3806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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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年第一批公路养护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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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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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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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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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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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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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8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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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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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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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3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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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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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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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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