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邳州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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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8-29
信息名称: 2024年8月29****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文号:
2024年8月29****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硫泡沫及脱硫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6-****2729

传 真:0516-****2712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新****路5****中心一楼C****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硫泡沫及脱硫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市

****

**新诚****公司

****拟投资213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北部,建设硫泡沫及脱硫废液综合利用项目。根据立项文件,项目建设硫泡沫预处理工序、焚烧及余热回收工序、净化工序、干吸工序、转化工序、尾吸工序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吨98%硫酸,全部自用于现有硫铵生产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和制酸吸收尾气。原料预处理区储槽“大小呼吸”废气(氨气)和浓缩塔废气冷凝过程产生的不凝气经管道引至喷淋塔喷淋处理后,尾气引入焚烧炉高温焚烧处理;焚烧尾气和制酸吸收尾气(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管道收集后引至“一级碱吸收+一级酸吸收+电除雾”处理,尾气通过1根4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36);废水:项目硫泡沫过滤器生产的滤液、含氨冷凝水和洗净塔排水回用到现有焦化工程煤气脱硫单元;脱硫塔含酸废液和尾气吸收塔洗涤废水完全回用于现有硫铵生产单元;余热锅炉排水、软水制备排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进入****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固废: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净化塔杂质和转化器废催化剂,运送至厂区煤场用于配煤炼焦;危废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危废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水泵、风机等,通过选取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加隔声罩、减震垫和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厂区达标。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重点污染区防治区及一般污染区防治区的防渗漏措施。项目制酸生产区、储罐区为重点污染防治区,混凝土防渗层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8,厚度150mm,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厂区已建设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共设12个地下水监测井,每半年监测一次,监测因子涵盖本项目各因子,本项目土壤及地下水监控体系依托现有。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

相关部门意见:2023年2月8****信息化局出具《**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徐工信备﹝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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