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皋城尚境S15#楼公区装修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 **省**市**区皋城尚境S15#楼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市**区梅山中路344号****事务局二楼)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工程位于**省**市**区皋城尚境S15#楼,为S15#楼11层以上其中标准层三层和第十九层电梯厅部分的公共部位装饰装修工程,包含电梯厅、合用前室、公区走廊、卫生间装饰及安装工程、公共部位空调的预埋管道、线缆及支架安装等工程,最高限价为110.4981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九、资金来源:自筹
十、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29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
**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 20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0元/份,(由中标人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专区】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专区】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专区】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标书代写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2万元整(本项目免收 ,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下载。
6、投标人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9月4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
7、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自行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平台咨询电话:****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执行,具体见技术标二评审说明)。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280095-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区梅山中路344号****事务局二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经理
电话:0564-****25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南路与佛子岭路**天盈大厦A座6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鲍工
电话:0564-****259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
地址:**市******花园二期商业楼三楼
电话:056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