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中心】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HBSX-202408SZ-01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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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8-29 20: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改革局以**发改审批服务〔2024〕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均川镇
建设规模:项目对均川镇区14入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包括人行道改造,路面改造,路缘石,排水管道清理,树池,雨水井砌筑,雨水口砌筑,预制砼护栏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5
合同估算价:534.9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财务要求:投标人****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施工合同额4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公共**交易机构官网上中标结果公告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项目信息备案截图内容至少包含:网址名称、查询网址、项目名称、中标单位、项目金额等)等要求提供的资料。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标书代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电子标服务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6.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980000 咨询。 6.3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格证书等)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管理部门反映,****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
**均川镇幸福路3-1号
地址:
**省**市**区沿河大道126-2****宾馆主楼东二、东三、东四)
邮编:
441322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黄杨阳
联系人:
李微
电话:
153****6366
电话:
136****263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
180********50084243
2024年08月29日
备注: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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