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虎溪河片区收储土地前期开发项目(一期)K0+565.29-K0+905.34段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投资〔2024〕820号批准建设,项目****集团,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西永组团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虎溪河片区收储土地前期开发项目(一期)K0+565.29-K0+905.34段项目道路长340.05m,标准路幅宽32m,设计车速30㎞/h,为城市次干路。本次招标桩号K0+565.29-K0+905.34。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273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57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雨污水工程、人行道工程(包含行道树及边坡绿化)、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监理,并提供“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720日历天)。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结算审计(二审)完成、缺陷责任期(竣工后 24 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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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油府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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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18楼1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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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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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霍先生 李先生 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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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3-****5037 | 联系电话: | 023-****0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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