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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5.3481%股权 |
| 上药凯仑(杭****公司 |
| **** |
| 5.35 |
| 34,227,840元 人民币 |
| 20 |
| 2024-08-30 |
| 其他 |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公司不放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交汇”平台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特别事项: (1****公司****公司涉及3,329.09万资产抵押,抵押权人为:****公司缙**支行,抵押资产是:五云镇胜利街39号、五云镇胜利街83号、五云镇胜利街93号、五云镇大桥南路二中巷13号、**镇新溪路256号、五云镇谢山路1号、五云镇溪滨南路(29、30、31、32号)、五云镇鼎**路10号等8处房产,抵押期限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 (2)上药凯仑(杭****公司将其持有****公司5.3481%股权向****公司出质。设立登记日期为2019年7月24日,上述股权质押事项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解除。 8.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7月31日财务报****公司财务报表。 9.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姜经理,联系方式:135****3657。 10.转让标的目前处于质押状态,质权****公司,本次转让行为已经获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标书代写 |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由标的企业安排专项审计,审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 4.转让标的目前处于质押状态,质权****公司,本次转让行为已经获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公司已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受让方须在受让标的后,将****公司5.3481%股权继续出****公司,为上述借款以股权质押的方式提供还款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