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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包括:对北路院、中路院、南路院和花房的地面、墙体、梁柱、大木构架、小木作、屋面、排水等部分进行维修,修缮面积 2907.9 平方米,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8.59元。
二、相关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期要求:300天
建设地点:**市文家市镇
五、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文化部令第 26 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建设部 2000 年 80 号令执行。
六、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