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二审)、郭振
****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二
审)法律服务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二审)、****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二审)法律服务
三、拟邀请单位:
****事务所是中国中煤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机构库(2023-2026年)名录之一,****公司提供过多项法律诉讼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经委托方确认****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二审)、****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二审)法律服务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事务所报价。
四、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
****公司****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等,张志刚、薛存喜、****集团****法院,请求赔偿其房屋损失款及逾期赔偿的利息,请求金额分别为234.6971万元、130.4472万元和265.9598万元。
****公司****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与张志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二审程序、薛存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全部诉讼程序、郭振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全部诉讼程序,提供案件相关法律服务。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报价形式:固定总价(含税)。
4.付款方式:****公司收到上述案件的全部的最终生效的裁判文书后一次性支付。
备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报价人****招标中心获取到采购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标书代写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10:00:00(**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2日17:00:00(**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 10:00:00(**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9月6日 10:00:00(**时间)
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路彩云 0349-****002
通讯地址:**省**市平朔平朔生活区
电子邮箱:****@qq.com
其它说明:
各投标/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招标中心采招一部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中心
2024年8月30日
| 611****00000 | 法律服务通用物资 | 项 | 1.0 | 6.0 | 2024-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