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2024年零售终端烟柜采购。
2.2投资金额:约536.5万元。
2.3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烟柜制作图纸,为招标人定制化制造烟柜,数量大约2800余个,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制造、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完成所有烟柜制作,并通知招标人进行验收。交货前验收通过后,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所有烟柜的安装,并将所有《烟柜安装验收单》统****公司进行验收。招标****公司的《项目初验报告》后,再进行终验(若投标人响应的交货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交货时间为准)。
2.5交货地点:**市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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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五江路20号烟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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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区**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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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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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欧佳奇、李坤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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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3093 | 联系电话: | 023-****609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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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零售终端烟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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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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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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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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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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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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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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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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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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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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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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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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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100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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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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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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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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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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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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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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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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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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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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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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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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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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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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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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