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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办法》,现将李某华、尹某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示。如有异议,欢迎提出意见建议。
| 项目名称 | 李某华、尹某芳自建房建设项目 |
| 类型 | 批前公示 |
| 公示类别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建设单位 | 李某华、尹某芳 |
| 设计单位 | 中****公司****公司 |
| 用地位置 | 耿****教育局宿舍区 |
| 拟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292.62平方米 |
| 公示期限 | 7个工作日(2024年8月30日 至 2024年9月9日) |
| 联系电话 | 0883-****730****中心) |
| 联系邮箱 | ****@126.com(因工作需要公开) |
| 说明 |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前,逾期视为无效意见。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3.信件寄往“耿马县公园路63******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
| 附件 | 建设方案(图纸为公示稿,以最终审核图纸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