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南充分行高坪支行营业用房原址装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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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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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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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银行****分行**支行营业用房原址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结果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包个数:1
(一)采购结果:
中标人:****
评审总得分:494.50分
中标价:****731.99元
(二)评审日期:2024年8月23日
(三)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丝绸路86号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17-****767

招标代理机构:****
邮 编:610000
地 址:**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35****6674
(五)监督部门:****
(六)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周女士
邮箱地址:****@163.com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30
中标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南充分行高坪支行营业用房原址装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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