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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8-30 12:26
| 有限数量制 |
| 致各投标人: 现对**苑公租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编号:****)原资格预审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一、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修改内容如下: 将拟派项目部人员最低组成标准: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各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其中施工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可兼职)(本项目配备所有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修改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各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本项目配备所有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 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单位:****建设局 监督电话: 029-****6626 监督单位:****纪委****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来电举报:029-****3353 来访举报:****住建局10楼1010室 网络举报:****@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