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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接受报备的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
联系电话:0523-****6369。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港城路20号。
邮编:225321。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 **小镇居住区四期工程项目 |
**** |
**医药高新区(**区)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336670 |
**医药高新区(高****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