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第四中学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三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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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5: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艳红
项目联系电话 0871-****169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区驼峰街与景明北路29号交汇处西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0314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惠景园D8栋旁(原春都售楼部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1698
附件1 更正公告三.docx
附件2 ****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08-30.docx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31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前内容:(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1规定“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案: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下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2)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供应商应在1日内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更正后内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下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次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延期开标;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08-31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驼峰街与景明北路29号交汇处西南侧

联系方式:0871-****0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惠景园D8栋旁(原春都售楼部二楼)

联系方式:0871-****1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艳红

电 话:0871-****1698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下载2标书代写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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