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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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市][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教竞磋(2024)011号;LBGZ[2024]231-ZC162】

2、项目名称:******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1500.00元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6日

6、评审日期: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

二、成交情况

包号

服务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LBGZ[2024]231-ZC162

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学校直接管理经营,采购人负责食堂食材采购、提供经营场所和所有炊事用具,供应商负责食材的加工、制作与销售,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有关用工服务 (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

**省**市**市康庄路惠美佳东30米


391500.00

序号

名称

质量要求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1

******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苏红亮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宝国、史宏智(组长)、张晶(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按****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6656.00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体育局

联系电话:0398-****249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8****3563

代理机构:****

总公司地址:****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分公司地址:**市河滨东**段**湾公寓2001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8-****189 183****7288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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