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化龙(不含)-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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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化龙(不含)-**)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一局****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建****公司

通过

/

2

(主)****公司;(成)中铁(广****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3

(主)****集团****公司;(成)**城建轨道****公司;(成)****集团****公司

通过

/

4

(主)中国****公司;(成)****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电建(**)****公司

通过

/

5

****公司

通过

/

6

(主)****公司;(成)广****公司

通过

/

7

****公司

通过

/

8

****集团****公司;(成)******公司;****集团****公司

通过

/

9

(主****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通过

/

10

(主)****公司;(成)中****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局****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11

(主)中国****公司;(成)中交轨道交通****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法律合约部

联系人:****法律合约部

联系电话:020-****678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运输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0095

联系地址:**市**区天**二路1号

招标人名称:****

日期: 2024年 8 月 30 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附件1}
附件二:{附件2}
附件一:{附件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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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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