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2024年盐田区盐梅片区学校午休设施设备购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学校午休设施设备购置
品目

其他家具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22:4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37****1534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海山街****活动中心1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052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海景二路1025****中心9楼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5-****0231
关于****2024****学校午休设施设备购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学校午休设施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在招标文件四、技术要求中“说明”部分增加:“6.如要求提供原材料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委托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或所投产品原材料供应商。若送检单位(委托单位)不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购买对应原材料的发票扫描件(一年内)。如要求提供成品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委托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2. 现删除招标文件四、技术要求“招标技术要求”中:“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与分项报价一致)”。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已进行修改并替换为新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新的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影响项目投标。 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海山街****活动中心11楼
联系方式:0755-****6530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海景二路1025****中心9楼901
联系方式:0755-****9717
项目联系人:安工


****中心
****
2024年07月0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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