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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公司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堡750****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县萨尔塔木35****电站增容补强工程及******城南风电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将****堡750****电站220千伏送出等3项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6日
联系电话:0991-****425
通讯地址:**市**区**东路68号
邮 编:830063
2-**县萨尔塔木35****电站增容补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