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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法人:严** |
| 张媛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开发区**路2666号 |
| 年产7万吨加氢石油树脂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路2666号 |
| 经度:121.65864 纬度: 30.0123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1 |
| 甬环建[202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620 |
| 186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1MA2GUJBP5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1MA2GR4P535 | 竣工时间:2022-08-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42-1-1.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7万吨加氢石油树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万吨加氢石油树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瑞士BUSS公司连续回路加氢工艺技术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瑞士BUSS公司连续回路加氢工艺技术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加氢石油树脂装置聚合、加氢工艺废气经**处理能力1000m3/h 的直燃炉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经丝网过滤、静电除油、水洗吸收组合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配置低氮燃烧器,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通过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拆除现有600 m3/h 的直燃炉。 罐区、危废仓库废气等依托现有罐区 RTO 炉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 对 照 《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等要求,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治理 工作。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国家规定允许标准值。各生产设备应 采用密封等级较高的元件,对含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的采样口加装隔离罩,采用密闭式取样器,并定期对装置设备和管道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实施泄漏检测修复 (LDAR) 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 按规范要求安装排气筒及厂界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管网采用地上架空方式敷设。加氢石油树脂装置工艺废水、 循环水排污水、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排入北厂区现有污水收集池,达到园区污水纳管标准及《石油化学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间接排放限值、 《**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 887-2013)后通过南厂区污水排放口排入******公司工业污 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按要求建设雨水收集监控设施,设立地下水监测井,确保 地下水跟踪监测达标。 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 消音、减震、隔声措施,合理布局,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 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 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油、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固 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 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有效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危废暂存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认真制订并落实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修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确保 周边环境安全。对照《关于加****管理部门联动 工作的通知》 (甬环发〔2021〕8号)文件要求,针对公司涉及 的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 健全安全管控台账资料。加强项目开停车、检维修及事故状态 下装置吹扫气、残余物料等回收、处置及管理工作。 加强项目建设的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须经处置达标后排放。认真落实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于周围环境影响。 建议项目按原环评要求,加氢石油树脂装置设置300 米卫生防护距离,罐区设 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 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请建设单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 根据“以新带老”要求,项目在建成投运前,须同步完成北厂区现有 RTO 炉提标改造及增设丝网过滤器、现有环已烷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处理等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建设一个1000m3/h 的TO炉并配备30米高排气筒。加氢石油树脂装置聚合、加氢,等工艺废气进TO炉处理。建有2套造粒废气处理设施,造粒废气经静电除油烟+油雾过滤器+旋流洗涤塔处理后合并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配置低氮燃烧器,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通过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 罐区废气经**的沸石转轮+RTO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30m。 企业已按要求执行。已在南区厂界设置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控制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企业已按要求执行。目前企业已将北厂区污水并入南厂区污水系统,统一通过南厂区污水排****处理厂。污水排放口安装 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公司北厂区雨水外排渠道明渠化改造,设置一座外排闸阀,其上安装一套雨水在线取样系统(小房间一座)。小房间内有阀门监控仪、自动采样留样系统、水泵监测仪及相关仪表设施。电动阀门、视频讯号****监控中心。上述雨水监控排放设施2018年初改造完成,2018****环保局验收,2019****环保局财政补助。 北区雨水外排闸阀保持常关。全厂初期雨水全部进入到全厂废水收集池,30分钟以后的洁净废水进入到雨水外排沟(通过阀门切换)、打开雨水外排阀门外排。 企业在北厂区各设置地下水监测井3眼。 企业已按要求进行噪声防治。 企业按要求执行。危废委托****处置。 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23)**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200m2,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企业已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演练。已按相关要求,对涉及的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按要求执行。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企业已按要求完成了以新带老的治理。 |
| 本项目环保设施较环评无明显变动。 经与《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比,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原环评及批复要求“罐区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接入北厂新设的公用RTO处理后达标排放(该设施为南厂原4000m3/h RTO迁移到北厂)”。根据后续《****21.5万吨/年碳五分离技改项目环评报告》公用RTO不再搬迁到北厂,罐区废气、危废仓库废气进**沸石转轮+RTO处理 。目前设施已建成运行。此变动已纳入后续环评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加氢石油树脂技改装置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地理位置、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原辅料消耗具体见环评及批复。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
| 本项目加氢石油树脂技改装置及配套设施实际建设的地理位置、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原辅料消耗等较环评无明显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9.3664 | 1.6513 | 82.0401 | 1.0611 | 0.5902 | 79.366 | 0 | |
| 47.624 | 0.99 | 49.228 | 0.6366 | 0.3534 | 47.624 | 0 | |
| 6.346 | 0.132 | 6.56 | 0.0851 | 0.0469 | 6.346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28.044 | 2.537 | 32.076 | 4.7527 | 0 | 25.828 | -2.216 | / |
| 13.018 | 1.099 | 13.006 | 3.3157 | 0 | 10.801 | -2.217 | / |
| 62.175 | 1.151 | 62.071 | 1.3774 | 0 | 61.949 | -0.226 | / |
| 1 | **处理能力1000m3/h 的直燃炉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已建设一个1000m3/h 的TO炉并配备30米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3日),TO炉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折算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在99~99.5%,满足不低于97%要求。 | |
| 2 | 造粒废气处理设施:静电除油烟+油雾过滤器+旋流洗涤塔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建有2套造粒废气处理设施,造粒废气经静电除油烟+油雾过滤器+旋流洗涤塔处理后合并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18日),加氢石油树脂装置造粒废气排气筒出口中的非甲烷总体实测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包装废气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18日),包装废气出口中的颗粒物实测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导热油炉配置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 | 导热油炉配置低氮燃烧器,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通过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18日),导热油炉废气出口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折算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也满足《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中不高于30 mg/m3要求。 | |
| 5 | 依托现有罐区 RTO 炉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罐区废气经**的沸石转轮+RTO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30m。 |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3日),RTO炉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折算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在97.4~99%,满足不低于97%要求。 |
| 1 | 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 消音、减震、隔声措施,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 消音、减震、隔声措施,合理布局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18日)),项目厂界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要求建设雨水收集监控设施,设立地下水监测井,确保 地下水跟踪监测达标。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域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域,并进行污染防治设计 | 企业在北厂区各设置地下水监测井3眼。本项目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域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域,并进行了污染防治设计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 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 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 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油、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固 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 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有效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危废暂存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企业按要求执行。危废委托****处置。 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23)**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200m2,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 1 | 加强项目建设的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须经处置达标后排放。认真落实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于周围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 计划。建立包括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体系。 | 本项目已按要求执行。 |
| 1 | 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认真制订并落实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修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对照《关于加****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 (甬环发〔2021〕8号)文件要求,针对公司涉及的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控台账资料。加强项目开停车、检维修及事故状态下装置吹扫气、残余物料等回收、处置及管理工作。 | 企业已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演练。已按相关要求,对涉及的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 罐区、危废仓库废气等依托现有罐区 RTO 炉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罐区废气经**的沸石转轮+RTO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3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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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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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分局意见,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技改工程削减量中调剂。按照规定完成排污权交易,并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完成排污权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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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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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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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项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 排放为1.39吨 CO/万元,低于《**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 制指南(试行)》同行业参考值3.44吨CO/万元;项目实施后, 全厂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为2.99吨 CO/万元,低于现有全厂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3.55吨 CO/万元。下一步企业应积极开展源头控制,落实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强化碳排放管理措施,探索开展碳捕获、利用和封存或实施碳中和试点,进 一 步下降碳排放水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按要求落实节能降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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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