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审批
内蒙古-乌海-乌达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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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8-30 10:55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三)《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四)《****办公厅****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

(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二、审批权限

项目类型

审批权限

省级

市级

县级

征占地面积在5万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

在省级立项(核准、备案)或审批的项目

在市级立项(核准、备案)或审批的项目

在县级立项(核准、备案)或审批的项目

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及以上5公顷及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一千立方米及以上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

跨地市州

跨县市级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完成水土保持区域评****开发区、工业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

不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由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三、申请材料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

四、审批流程

(一)简易程序审批(即来即办)

1.适用对象:

(1)0.5公顷≤征占地面积≤5公顷,或者1千立方米≤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

(2)完成****工业园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

2.办理流程:对上述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操作流程为:网上公示——自治区级专家签字——申请受理(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查决定(当日办结)。

3.办理级别:

(1)在**区立项的,全部在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2)在市级立项、****行政审批局。

(3)在自治区立项的,按原规定执行。

(二)一般程序审批(7个工作日)

1.适用对象:简易程序以外的其他生产建设项目。

2.办理流程: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技术审查(3个工作日完成技术审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改时间不计入在内)——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决定(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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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费用

不收取任何费用,工作人员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六、申请办理地点

****水务局340室。

联系电话:0473-****510。

申请参考式样1:要求:纸质1份并附PDF电子文件,加盖生产建设单位公章。

×××(生产建设单位)关于申请审批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

(公文编号)

****水务局:

〔简要说明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所处设计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等)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备案),处于×××设计阶段。

〔简要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或单位)作为生产建设单位委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名称)编制完成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随文报送你局,请予审批。

我公司(或单位)声明:向你部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所附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承担因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生产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常见问题:

一、编制报告书与报告表的区别

(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是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 (2)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是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 (3)对于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二、、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的常见情形

1.审批申请文件与水土保持方案中的信息不一致: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编制单位名称、涉及省(区、市)、流域管理机构等。

2.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及章节编排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3.水土保持方案扉页未在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4.水土保持方案责任页缺少项目名称、“责任页”、编制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等。5.其他不符合《****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相关规定的情形。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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