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区广****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区**(****管委会广清经济特别**区广****管理委员会,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及办事指南3.0版》和《关于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部分事项并联审批2.0版的通知》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和12月16日印发并实施,有效期1年,现两份文件已到期。经评估,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两份文件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和当前工作需要。
根据《****建设厅 ******厅 ****办公室 ****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规范〔2022〕2号)和《****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号)文件精神,决定两份文件继续执行,有效期分别**至2026年12月12日和2026年12月16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附件:1.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及办事指南3.0版的通知
2.**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3.0版
3.**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3.0版
4.一张表单:**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申报表(3.0)
5.关于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部分事项并联审批2.0版的通知
6.**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申报表
7.**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主要事项清单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办公室(代章)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