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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河里遗址青铜文化数字化保护与展示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02
| 项目名称 | 炭河里遗址青铜文化数字化保护与展示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各潜在投标人:
炭河里遗址青铜文化数字化保护与展示项目(软硬件建设)2024年07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标书代写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 第5.9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 /。 (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 □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5.9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 人流量分析摄像机、人脸识别门禁、55寸液晶拼接屏、户外P3全彩(含简易箱体)、户外P5全彩(含简易箱体)、拼接屏。 (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 □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本次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新权/吴志红
联 系 电 话:0731-****4216/182****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