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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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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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联合体成员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217号

联合体成员二:

供应商名称:****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省**市人民路238号

成交金额:****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规划范围为**县国土空****中心**范围,****县界,南至303省道,西至303省道,北至**县界,主要涉及**镇、刘桥镇、**经开区等区域,总面积82.06平方公里。

服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省《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科学有序推进我县城市更新工作,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等,****拟组织开展《****中心**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规划编制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明文 王偲 况露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等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16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沱河路125号

联系方式: 0561-****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B栋8楼

联系方式:157****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曦

电 话:157****8195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二次报价函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信息: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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