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泉水冲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三期)二标段于2024年08月09日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县****公司 | ******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585.56 | ****972.22 | ****123.29 | |
| 质量目标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总承包贰级/D****32109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980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97640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7】017800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5]001890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9]027534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汪付年,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21336、鄂**B(2022)****573 | 邓燕国,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08922、鄂**B(2021)****020 | 汪淼,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16253、鄂**B(2021)****876 |
| 技术负责人 | 雷磊,其他,****3713 | 刘佳,其他,E****07645、042********18001496 | 黄开兴,其他,B082********002577 | |
| 质量员 | 刘青,质检员,042********11000065 | 翟爱文,质检员,042********11000479 | 任丽君,质检员,042********10000047 | |
| 施工员 | 曾德明,施工员,042********53000062 | 潘伟,施工员,042********11000320 | 支安妮,施工员,042********10000005 | |
| 安全员 | 刘黎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2(2018)****071 | 周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2(2017)****168 | 刘启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3(2024)****850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公司 | **县鸣凤镇双泉片区农旅融合产业配套道路项目(一期)二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 1563.58 | 陈艳莉 | ||
| **** | **县人福路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 608.1 | 汪付年 | ||
| **县**片区老旧小区配套道路改造工程(巷子深片区) | 556.2 | 曾艳玲 | |||
| **县****公司 | **县**片区老旧小区配套道路改造工程(**寺片区) | 589.82 | 刘芳林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8月30日10:30****交易中心319室评标室二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暗标评审。 2、综合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企业信用、企业业绩等内容进行详审并打分。 3、经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详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县****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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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03日 12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 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151****9330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39****1224
3.行业主管部门:****
电话:0717-****332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
电话:0717-****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