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递交时间:2024-09-02 17:15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元 |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 |
| 各潜在投标人: 316国道**尚市至随阳店段改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中 1、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评标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3、评标基准价=各有效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以后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最高评标价和最低评标价仍为有效;如果有效个数少于或等于 5 个,则: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4、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现更改为1、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评标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3、评标基准价=各有效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以后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最高评标价和最低评标价仍为有效;如果有效个数少于5 个,则: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4、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所以不延期。 特此澄清。 **** ****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