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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视频传输所需数据上传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 | 坞城南路174****中心 | 报价:518000(元) | 83.68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视频传输所需数据上传服务 | 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视频传输所需数据上传服务 | 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视频传输所需数据上传服务 | 1、需提供工业级物联网卡,并保证数据流量卡信号稳定和高速的无线网络; 2、流量不受地域限制,国内通用,流量不低于2G/月/车,保证提供的数据流量卡的连续性使用,超出后流量不限量不限速,不能出现停机、中断服务等情况; 3、由于数据流量服务具有连续性和不可中断性的特点,本次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后,中标单位需要在10个自然日内与原数据流量服务单位完成工作交接,将数据流量卡安装至甲方要求的1453台 | 签订合同后12个月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顺礼,陈海燕,石逢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7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办事处迎宾街526号
联系方式:0356-****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龙盛街18****基地5号楼5层C07号
联系方式:182****7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女士
电 话:182****7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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