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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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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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世纪阳光大厦1103室

成交金额:****23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县店埠镇南环路包公桥以西260米,主要需维修改造的项目包括屋顶防水重做、化粪池更换、房屋内部维修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图纸。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双双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62343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其龙、开前正、艾智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612.6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4.05。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6287,电子邮箱:****@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店埠镇南环路包公桥以西260米

联系方式:0551-****7988、****6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6287、****5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287、****593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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