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解放东路支行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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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项目

****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

至本项目所有招标文件持有者: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第三十条质量保修”30.2 本工程保修期:装修部分质保期 2 年,门头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和屋顶防水工程为 5年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保修时间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标书代写

修改为:

本工程保修期:装修部分质保期 1 年,门头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和屋顶防水工程为 5年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保修时间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标书代写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书”中“四、质量要求”:2、质量保证要求:质保期2年,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且无未解决质量问题返还。质保期内因设备、材料质量或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方应无偿保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维修费超过预留质保金时,超出的部分仍由施工方承担。

修改为:

质量保证要求:质保期1年,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且无未解决质量问题返还。质保期内因设备、材料质量或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方应无偿保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维修费超过预留质保金时,超出的部分仍由施工方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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