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6520m2,总建筑面积为4096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锅炉房和门卫等。生态板生产能力为每年30万张。本项目不设置食堂,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锅炉房均设置灭火器。本次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省**市**镇东郊村,厂址北侧为S203,东****收购站,南侧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6520平方米,土地用途属于项目工业用地。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6520m2,总建筑面积为4096m2。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锅炉房和门卫等。生态板生产能力为每年30万张。本项目不设置食堂,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锅炉房均设置灭火器。本次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详见表1。
(五)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5%。
表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
| 主体 工程 | 生产车间1 | 建筑面积为924m2。主要用于涂胶工段。 | 租赁房屋装修 |
| 生产车间2 | 建筑面积为180m2。主要用于冷压、热压、贴面。 | ||
| 生产车间3 | 建筑面积为350m2。主要用于锯边、砂光抛光、刮灰。 | ||
| 辅助工程 | 锅炉房 | 建筑面积为60m2。内设一台2.5t/h生物质导热油炉,锅炉炉膛内安装低氮燃烧器。生物质燃料堆存在锅炉房南侧。灰渣仓位于锅炉房东北角。 | ** |
| 办公室 | 建筑面积为108m2。 | ** | |
| 门卫室 | 建筑面积为206m2。 | ** | |
| 储存工程 | 原料库 | 建筑面积为924m2。主要用于原料木板、脲醛树脂胶等存放。木板最大储存量为6000m3,脲醛树脂胶桶装,最大储存量50吨,面粉及腻子粉袋装,最大储存量10吨。 | ** |
| 成品库 | 建筑面积为1344m2。主要用于成品的贮存。最大储存量8000m3。 | ** | |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 依托 |
| 排水 | 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办公室地下,容积为50m3),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 ** | |
| 供暖和产生供热 | 本项目冬季车间无需供热,办公室采用电取暖,项目采用一台2.5t/h生物质导热油炉用于生产供热。生物质燃料年消耗量为1898吨。 | ** | |
| 供电 | 由当地供电所提供 | 依托 | |
| 环保 工程 | 废气治理 | 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7%)+低氮燃烧(降低助燃空气预热温度可降低火焰区的温度峰值,从而减少热力型NOx的生成量)处理后,经内径0.3m,高30m的烟囱(DA003)排放。 | ** |
| 生态板生产线调胶、涂胶及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调胶、涂胶及热压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共3个。收集效率90%)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 | ||
| 生态板生产线锯边、砂光、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 | ** | ||
| 废水治理 | 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 ** | |
| 噪声治理 | 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相对密闭空间的方法进行隔声降噪,并利用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降噪;对于进厂车辆噪声采取设立禁鸣和限速标志等方法降低噪声排放。 | ** | |
| 固废处置 | 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进行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捕集的工艺粉尘和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生物质燃料生产厂家用作原料;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袋装暂存在锅炉房内的灰渣仓,外售综合利用(每5天清运一次);废布袋交由除尘器厂家更换后带走;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胶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
| 危废贮存点位于成品库北侧,使用面积为10m2。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胶包装等危险固废。危废贮存点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基础防渗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 ** | ||
| 依托工程 | 运输道路 | 项目原材料及成品运输依托S203道路 | 依托 |
| 富****处理厂 | 富****处理厂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A2O+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排放至松花江。富****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2.5万立方米。富****处理厂于2018年由******公司验收完成,****处理厂稳定运行,出水水质满足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本项目全厂污水排放量1.92m3/d,从水量上看,富****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本项目废水可以满足富****处理厂入水指标(COD:300mg/L,BOD5:130mg/L,NH3-N:56mg/L,TN:70mg/L,SS:257mg/L,总磷:6.5mg/L,pH:6~9。),不会对富****处理厂造成冲击,从水质上看,富****处理厂能够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本项目厂区有完善的排水管网,可汇入富****处理厂。 | 依托 | |
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2023年**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可知,2023年**市空气质量级别达二级标准,达标天数为342天(94.7%)。PM2.5、PM10、SO2、NO2、CO-95per和O3-8h-90per年均浓度分别为27μg/m3、40μg/m3、6μg/m3、20μg/m3、0.8mg/m3和106μg/m3。
综上,项目所在区域2023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引用委托****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出具的连续7日对TSP、甲醛、非甲烷总烃检测报告,本项目补充监测的TSP24小时平均浓度为28-50u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周围地表水为松花江,根据《**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本项目所在松花江(中和村-福合村)水质目标为III类,根据《2023年**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本项目所在松花江水质为III类。
声环境:**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等效声级为54.4dB(A),夜间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等效声级为44.7dB(A);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等效声级为 66.7dB(A),夜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等效声级为53.2dB(A);功能区昼间达标率 100%;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2.5%。
本项目位于**省**市**镇东郊村,所在地声环境优于**区域,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二)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项目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保护目标为厂界外的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 敏感 目标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址距离(m) | |
| 东经 | 北纬 | ||||||
| **市 | 132.****5774 | 47.****7794 | 居住区 | 人群 | 二类 | W | 1380 |
| 中兴村 | 132.****4003 | 46.****6144 | 农村地区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 人群 | 二类 | ESE | 1215 |
| 东郊村 | 132.****9408 | 46.****2637 | 人群 | 二类 | W | 460 | |
| 富华村 | 132.****8697 | 46.****5481 | 人群 | 二类 | SW | 1398 | |
| 德富 | 132.****073 | 47.****989 | 人群 | 二类 | NNW | 1452 | |
| **村 | 132.048996 | 47.****018 | 人群 | 二类 | ENE | 753 | |
| 立新村 | 132.****004 | 47.****019 | 人群 | 二类 | ESE | 2893 | |
| **屯 | 132.****954 | 47.****018 | 人群 | 二类 | S | 591 | |
| 兴达村 | 132.****056 | 47.****992 | 人群 | 二类 | E | 2220 | |
| 智仁村 | 132.****009 | 47.****011 | 人群 | 二类 | NE | 2309 | |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
环境影响: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和氨氮。
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排放量为1.92m3/d,700.8m3/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生产废水排放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富****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可汇入富****处理厂。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洽理措施可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二)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是锅炉烟气、生态板生产线调胶、涂胶及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生态板生产线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锅炉灰渣储运过程产生粉尘。
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2.5t/h燃生物质导热油炉提供,年用生物质量为1898t。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7%)+低氮燃烧处理后,经内径0.3m,高30m的烟囱(DA003)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
生态板生产线调胶、涂胶及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调胶、涂胶及热压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共3个。收集效率90%)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态板生产线锯边、砂光、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灰渣储运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灰渣采用袋装,暂存在锅炉房内密闭灰渣仓内。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三)声环境
环境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性噪声。
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相对密闭空间的方法进行隔声降噪,并利用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降噪;对于进厂车辆噪声采取设立禁鸣和限速标志等方法降低噪声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厂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南侧、东侧和西侧厂界外1m处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北侧厂界厂界外1m处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四)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营运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废料、捕集的工艺粉尘和沉降粉尘、锅炉灰渣、废胶桶和废活性炭等。
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以0.5kg/人﹒天计,职工30人,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8t/a,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进行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捕集的工艺粉尘和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生物质燃料生产厂家用作原料;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袋装暂存在锅炉房内的灰渣仓,外售综合利用(每5天清运一次);废布袋交由除尘器厂家更换后带走,厂区不暂存;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胶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点位于成品库北侧,使用面积为10m2。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胶包装等危险固废。危废贮存点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基础防渗采用2mm厚的**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环境风险
防治措施:本项目车间、危废贮存点、原料储存场地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危废贮存点按照规范设计,地面采用防渗漏处理,防渗层为2mm **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10-10cm/s。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不能混合贮存。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角,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且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并设置警示标识。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包装物包装后暂存在专用库房中;设置危险废物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出、入库情况,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设置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厂内运输、入库和出库。同时危废贮存点注意加强管理,禁止明火。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对罐体和排气管道应经常检验其气密性,查看其是否堵塞或破损,必要时进行更换。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治理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可信。
五、评估结论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34人造板制造20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总量控制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表3
表3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预测排放量 | 核定排放量 |
| 废气 | 甲醛 | 0.061t/a | 0.061t/a |
| 非甲烷总烃 | 0.61t/a | 0.61t/a | |
| 颗粒物 | 0.41t/a | 0.41t/a | |
| 二氧化硫 | 0.96t/a | 0.96t/a | |
| 氮氧化物 | 1.4t/a | 1.4t/a | |
| 粉尘 | 0.487t/a | 0.487t/a | |
| 废水 | COD | 0.16t/a | 0.16t/a |
| 氨氮 | 0.004t/a | 0.004t/a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边角料 | 60t/a | 60t/a |
| 捕集的工艺粉尘和沉降粉尘 | 25.04t/a | 25.04t/a | |
| 锅炉灰渣(含除尘器收尘) | 126t/a | 126t/a | |
| 废布袋 | 1t/a | 1t/a | |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0.9t/a | 0.9t/a |
| 废胶包装 | 1000支/a | 1000支/a |
(三)总结论
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编制要求编写,所采用的标准正确,环保投资合理,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从经济、技术方面考虑可以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并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可行,评价结论正确从技术角度该报告表具备审批条件。
综上所述,报告表已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可按程序上报审批。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审批科0454-****704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锦绣大街西段 邮 编:156100
****环境局
2024年9月3日
监审:崔凤理
审核:王辉
编辑:孙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