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结果 | |
| 安水许可〔2024〕24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09-03 | |
| 废止日期: | ||
| 体裁分类: | ||
| 生命周期: | ||
| 发文日期: | 2024-09-03 15:41 | |
| 关于**县皖水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水利局:
你局《关于**县皖水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岳水〔2023〕262号)及附件收悉。****水利厅《关于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所报初步设计报告****水利厅进行了概算复核。专家形成了专家意见(见附件2),省水利厅委托了省****管理局进行了概算复核(见附件3)。我局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现根据省厅概算复核意见,批复如下:
一、皖水干流全长96km,发源于**县的黄毛尖,途经**、**、**3县,流域面积1088km2,其中**县境内流域面积306.3km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岸坡坍塌、坡脚冲刷严重;部分区域防洪标准低;挡墙水毁、老化、年久失修;部分沿河建筑物水毁等。为全面提升皖水流域防洪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已治理中小河流工程基础上,同意实施**县皖水防洪治理工程。
二、基本同意皖水(余家老屋~板桥)河段沿线村庄段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其余河段维持现状洪水标准;皖水(G35高速桥~**大道桥)河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皖水(余家老屋~板桥)河段建筑物及护岸挡墙级别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皖水(G35高速桥~**大道桥)河段建筑物及护岸挡墙级别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VI度。
四、基本同意本次工程河道治理范围为皖水(余家老屋~板桥)河段综合治理河长3.6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5.04km,拆建跌水堰6座;皖水(G35高速桥~**大道桥)河段综合治理河长2.65km,主要建设内容为:**及加固护岸4.58km,拆建及加固跌水堰3座。
五、基本同意护岸采用重力式C20埋石砼挡墙型式,基本同意防汛道路采用沥青路面,基本同意堰坝工程原址拆建。下一阶段应进一步完善设计,优化结构。
六、基本同意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设计,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各分项工程建设征占地权属、数量、地类和征迁实物指标。本期工程涉及的征地及拆迁补偿编报投资321.9万元,概算复核投资129.16万元,工程征地及****政府自筹解决。
七、基本同意本工程施工总工期8个月。
八、原则同意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编报总投资为11935.44万元,核定总投资为9041.38万元,其中干流防洪工程投资8912.22万元(见附件1)。超出中央和省级补助范****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九、请你局**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紧完善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手续,积极运用以工代赈政策,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情况下,保障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任务销号。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