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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1MA0Y6J221E | 建设单位法人:张中洋 |
| 盛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 ****开发区****园区内 |
| ****动物用新型疫苗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50-C2750-兽用药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长****开发区 ****开发区****园区内 |
| 经度:125.****9342 纬度: 44.****8135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5-24 |
| 吉环审字〔2018〕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358.14 |
| 160.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1MA0Y6J221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1MA0Y6J221E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1MA1539G06Q | 竣工时间:2024-02-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研发、生产各类动物疫苗46000万头(羽)/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研发、生产各类动物疫苗46000万头(羽)/份。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3座疫苗生产车间(包括2座预留的生产车间),1座中试车间和1座质检车间;**2座动物实验用房,1座危险化学品仓库和1座综合楼;**4条疫苗及抗体生产线及配套质检线;配套建****处理站等各类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3座疫苗生产车间(包括2座预留的生产车间),1座中试车间(包括中试车间和质检车间)和1座员工宿舍;**2座动物实验用房(实验动物房1和实验动物房2即为P3实验室),1间危险化学品仓库和1座综合楼;**4 条疫苗及抗体生产线及配套质检线;配套建****处理站等各类环保工程。 |
| 本项目的主体工程中1座中试车间现改为中试车间和质检车间,1座质检车间改为员工宿舍,实验动物房2即为P3实验室。 其余情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处理后, 回用于施工降尘;运行期生产、研发、化验及设备和地面清洗产生的高浓度废水须经高温灭菌、灭活处理后,与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表 2中标准要求后,排****处理厂处理。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生产装置区、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地(侧)面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并做好各类 管线的防腐、防渗处理;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切实保障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生产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废气中甲醛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排放;动****处理站产生的各类恶臭气体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污染物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中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8 米的烟囱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有效装置处理,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6297-1996)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加强各车间通风和厂界周围绿化,确保厂界处各类废气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厂界浓度限制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已经沉淀处理后, 回用于施工降尘;运行期生产、研发、化验及设备和地面清洗产生的高浓度废水已经高温灭菌、灭活处理后,与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由****处理厂已进行提标改造,排入市政管网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经监测,运行期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处理厂处理。 企业已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生产装置区、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地(侧)面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并做好各类 管线的防腐、防渗处理;企业已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切实保障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企业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生产废气已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经监测,运行期废气中甲醛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 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排放;动****处理站产生的各类恶臭气体已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经监测,运行期污染物排放速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 中相关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经监测,运行期**燃气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已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中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8米的烟囱排放;食堂油烟已经有效装置处理,经监测,运行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6297-1996)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企业已加强各车间通风和厂界周围绿化,经监测,运行期厂界处各类废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厂界浓度限制要求。 |
| 由****处理厂已进行提标改造,排入市政管网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生产废气中甲醛应执行现行标准即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 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排放;动****处理站产生的各类恶臭气体执行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 中相关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包装物应外卖利用;制水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动物产生的粪便和垫层及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填埋场处理;实验动物尸体、实验和化验废液、不合格产品、废培养基、废危废包装物和废过滤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包装物已外卖利用;制水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动物产生的粪便和垫层及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填埋场处理;实验动物尸体、实验和化验废液、不合格产品、废培养基、废危废包装物和废过滤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已暂存于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6600 | 0 | 0 | 0 | 6600 | 6600 | |
| 0 | 1.2096 | 0 | 0 | 0 | 1.21 | 1.21 | |
| 0 | 0.3387 | 0 | 0 | 0 | 0.339 | 0.33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753 | 0 | 0 | 0 | 0.075 | 0.075 | / |
| 0 | 0.1176 | 0 | 0 | 0 | 0.118 | 0.118 | / |
| 0 | 0.0298 | 0 | 0 | 0 | 0.03 | 0.0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 ****处理站 |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pH:7.3、 SS:35mg/L、CODcr:24mg/L、BOD5:12.5mg/L、粪大肠菌群:280MPN/L、氨氮:6.72mg/L、动植物油:1.37mg/L、甲醛:未检出、总磷:0.30mg/L、总氮:10.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处理厂处理。 |
| 1 | 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要求 | 生产废气已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 | 项目建设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最大浓度/速****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1)氨:0.01kg/h、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30,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要求;疫苗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2)甲醛:未检出,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动物房异味废气排放口(DA003)氨:0.01kg/h、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39,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4)颗粒物:7.4mg/m3,SO2:18.7mg/m3,NOX:29.2mg/m3,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DA005)食堂油烟0.6mg/m3,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试行)中相关标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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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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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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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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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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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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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