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区工程装备服务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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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的****建筑工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内容的变更修改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标书代写

一、变更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第六条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五款“(五)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为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须提供许可证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同等该许可证的厂商授权(提供产品厂商的授权证明材料)。”

变更为“(五)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为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塔式起重机】。(投标人须提供许可证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该许可证的厂商授权(提供产品厂商的授权证明材料)。”

2、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三条评审程序,第一款投标文件初审中资格性审查第五项“5.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为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须提供许可证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同等该许可证的厂商授权(提供产品厂商的授权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变更为“5.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为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塔式起重机】。(投标人须提供许可证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该许可证的厂商授权(提供产品厂商的授权证明材料)。”

3、本项目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光谱中路11****学园D栋9楼全层

联 系 人:邱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7574/187****2277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9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0868、****0768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0-****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cg@gemas.****.cn

(三)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20-****051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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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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