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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标题: | **县单位云财务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有效期: | 2024-09-04 至 2024-09-11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县单位云财务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单位云财务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基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单位云财务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1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一体化改革需要,对部署在省大数据平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单位云财务系统模块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预算单位的使用。**中科******公司已经成功中标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为保持与原项目功能上有效对接,或对原有项目进行系统升级,受制于原供应商的产品技术需求或规格型号匹配等因素,只能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公司实施服务,能够满足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和业务延续性。为与省厅该系统保持技术、业务的一致性,需选用当时省厅选择的实施服务商,****公司才能满足。**中科******公司作为一体化平台的唯一开发商,在后续升级上有不可取代的地位,由于软件产品的版本功能迭代,不可避免的产生后续的升级服务。****为**中科**在**省业务授权服务商,所以由****提供技术服务即为中科**提供技术服务。****财政厅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条第7项规定: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共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结合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江街18-11号412 三、公示期限 2024-09-04 至2024-09-11(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郭隆明,乔玉,陈中学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小明 联系地址:**省**市**县万寿街道环城路11号 联系电话:****89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陈科含 联系地址:**省**市**县万寿街道环城路11号 联系电话:****12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 | | 附件:云财务技术服务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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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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