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情况公示(丰2024-2号地块)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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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2024-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我局决****中心市区统管区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及出让年限

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供地条件

出让

方式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建筑

密度

容积

建筑高度

绿地

2024-2

号地块

**区**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东滨大道)南侧、丰海**侧、经八路东侧、经九路西侧

45655.53平方米(约合68.48亩),其中沿经八路建设40米宽绿化带(约9887平方米,不纳入规划指标计算基数)

商业服务业—商业(零售商业)、商务金融40年,绿地与开敞空间—公园绿地50年

50以下

6.5以下

140米以下,并满足航空净**求

10%以上

现状

拍卖

102200

万元

20440

万元

(二)相关要求说明

1.丰2024-2号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1.75万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可分割销售,1.75万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销售,其余为办公(可分割销售)及配套设施。

2.丰2024-2号地块可分割销售商业部分楼面地价6895元/平方米,不可分割销售商业部分楼面地价2977.5元/平方米,可分割销售办公部分楼面地价4300元/平方米。最终成交地价若高于起拍总价,地价溢价部分计入可分割销售办公部分地价。

3.丰2024-2号地块由非**市**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市****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拍卖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2024年8月16日至9月2日(工作日)到**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购买索取,电话:0595-****9025。

(二)竞买人须在2024年9月2日17时前(工作日)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个人报名为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及其他相关要求材料等,到**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手续。电话:0595-****902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7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有限公司将在报名结束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拍卖地块踏勘时间为2024年8 月19日至8月20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9012。

五、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9月3日9:00。

拍卖地点:****中心(**大厦)A幢442室(地址:**市**区海星街100号)。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5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八、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十、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以前以书面或口头****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管理科咨询,咨询电话:0595-****9025、0595-****9012,传真:0595-****9915,网址:http://zyghj.****.cn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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