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11处房产转让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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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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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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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管理局11处房产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管理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4772.****156
挂牌期间 16
挂牌日期 2024-09-04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http://www.****.cn/ggzy/gycq/gppl/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

项目名称

****管理局11处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

披露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9月9、10日,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09月20日 15时00分 (以实际到账为准)

标的展示联系人

孙洪斌

电 话

137****8196

项目咨询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

****6998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新点软件****980000

电 话

0431-****2713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省 ****中心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管理局11处房产转让 ****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 ****管理局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是 √否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本次挂****机关事务管理局11处房产,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1**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的2个房屋,均位于**省**市**区北迎宾街158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吉(2022)**市不动产权第****313号,建筑面积:3634.25平方面米,共有宗地面积8703.5平方米,证载权利人:**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不动产单元号/丘地号/宗地号:220302 400023 GB00005 F****0001;房屋所有权证号:吉(2022)**市不动产权第****314、****312号,建筑面积:1039.9平方面米,共有宗地面积8703.5平方米,证载权利人:**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不动产单元号/丘地号/宗地号:220302 400023 GB00005 F****0002/220302 400023 GB00005 F****0001;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转让方需补缴的由划拨地到出让地可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10年)的地价款,10年以后地价款的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2为**省****执法局住宅,位于**市**区繁荣街市政费局家属楼110幢2单元101,房屋所有权证号:吉(2022)**市不动产权第****578号,建筑面积:115.37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丘地号/宗地号:220702 011005 GB00015 F****0009,证载权利人:**省****执法局;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转让方需补缴的由划拨地到出让地可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10年)的地价款,10年以后地价款的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3为**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的办公用房,位于**市**县**镇东街,不动产权证号:吉(2022)**县不动产权第****677号,建筑面积:1470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丘地号/宗地号:220322 100200 GB00007 F****0001,证载权利人:**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转让方需补缴的由划拨地到出让地可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10年)的地价款,10年以后地价款的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4为**省****执法局的办公用房,位于**市**街道广****公司综合楼)1层8门,不动产权证号:吉(2022)**市不动产权第****823号,建筑面积:903.55平方米,土地面积:1071.33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丘地号/宗地号:220811 004001 GB00752 F****0001,证载权利人:**省****执法局。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转让方需补缴的由划拨地到出让地可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10年)的地价款,10年以后地价款的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5为**省****执法局的办公用房,位于**市民西街966号(**23号西侧楼),不动产权证号:吉(2022)**市不动产权第****235号,建筑面积:864.3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570.5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丘地号/宗地号:220283 001031 GB00011 F****0001,证载权利人:**省****执法局。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转让方需补缴的由划拨地到出让地可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10年)的地价款,10年以后地价款的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6为**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的办公用房,位于**县**镇胜利街九区50幢,不动产权证号:吉(2022)**县不动产权第****063号,建筑面积:850.50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2481.90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丘地号/宗地号:220524 100003 GB00242 F****0001,证载权利人:**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转让方需补缴的由划拨地到出让地可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10年)的地价款,10年以后地价款的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7为**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的办公用房,位于**县**镇胜利街九区50幢0002号,不动产权证号:吉(2022)**县不动产权第****064号,建筑面积:274.00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39.13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丘地号/宗地号:220524 100003 GB00242 F****0002,证载权利人:**省****执法局(**省****执法总队)。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转让方需补缴的由划拨地到出让地可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10年)的地价款,10年以后地价款的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8为吉****管理局**稽征所的办公用房,位于**市**镇丹青街3-17,房屋所有权证号:乾房权证发字第****1313号,建筑面积:600.1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乾国用(2009)第****00456号,使用权面积:143.43平方米,证载权利人:吉****管理局**稽征所。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从成交日算起,之前所需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款由吉****执法局进行补缴,成交日之后的需转让方缴纳10年的土地使用费,10年以后的土地使用费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9为吉****管理局**稽征所的车库,位于**市**镇丹青街3-17,房屋所有权证号:乾房权证发字第****1315号,建筑面积:20.6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乾国用(2009)第****0045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70平方米;证载权利人:吉****管理局**稽征所;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从成交日算起,之前所需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款由吉****执法局进行补缴,成交日之后的需转让方缴纳10年的土地使用费,10年以后的土地使用费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10为吉****管理局**稽征所的车库,位于**市**镇丹青街3-17,房屋所有权证号:乾房权证发字第****1314号,建筑面积:19.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乾国用(2009)第****00455号,使用权面积:4.93平方米;证载权利人:吉****管理局**稽征所;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从成交日算起,之前所需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款由吉****执法局进行补缴,成交日之后的需转让方缴纳10年的土地使用费,10年以后的土地使用费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标的11为吉****管理局**稽征所的车库,位于**市**镇丹青街3-17,房屋所有权证号:乾房权证发字第****1312号,建筑面积:16.7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乾国用(2009)第****00454号,使用权面积:3.99平方米,证载权利人:吉****管理局**稽征所。该标的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从成交日算起,之前所需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款由吉****执法局进行补缴,成交日之后的需转让方缴纳10年的土地使用费,10年以后的土地使用费由受让方交纳,其具体标准******局规定为准。该标的无抵押、无纠纷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二、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格及交易保证金见明细表。

三、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成交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同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交接标的。

四、标的所涉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交接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房屋原使用单位承担,交接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资料齐全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六、国****政府规定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或: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成交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或因受让方不能接受(按时******局依规定核准的土地全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八、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管理局

基本情况

住 所

新发路329号

法定代表人

孙万文

注册资本(万元)

0.0

经济性质

国有全资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______________: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

批准内容

同意

四、交易条件

公告期

15 个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万元)

4772.040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09月20日 15时00分 (以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吉政支行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001

**市办公楼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10)]

689.35 万元

****002

**市住宅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03)]

13.6 万元

****003

**市**镇办公楼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05)]

214.28 万元

****004

**市办公楼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06)]

117.91 万元


****005

**市办公楼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08)]

154.1 万元


****006

**县办公楼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09)]

104.48 万元


****007

**县车库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07)]

30.52 万元


****008

**市**镇房屋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11)]

99.52 万元


****009

**市**镇车库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04)]

2.7 万元


****010

**市**镇车库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02)]

2.57 万元


****011

**市**镇车库

[**银行**吉政支行(891********88888-********012)]

2.18 万元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转让资产明细表

(房屋建筑物)

序号

标的名称

所有人

权证号

登记

时间

坐落位置

丘(地)

栋号

层数

结构

用途

建筑

面积(平方米)

完工

时间

成新率

( % )

挂牌价(万元)

交易

保证金(万元)

履约

保证金(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秒)

备注

1

**市办公楼

吉****执法局(**省****执法总队)

**市不动产权第****313号/****314号

44768

**区北迎宾街1588号1-5层101/1-2层101

5层/2层

钢筋混凝土结构

办公/其它(车库、食堂、宿舍)

4674.15

2006年

74.28

2297.8258

689.35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09:00:00

2024-09-23 09:00:00

90

2

**市住宅

**省****执法局

**市不动产权第****578号

44797

**区繁荣街市征费局家属楼110幢2单元101

6层所在1层

混合结构

成套住宅

115.37

2014年

85.71

45.3404

13.6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09:10:00

2024-09-23 09:10:00

90

3

**市**镇办公楼

吉****执法局(**省****执法总队)

**县不动产权第****677号

44812

**镇东街

3层

混合结构

办公

1470.0

2009年

78.57

714.273

214.28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09:20:00

2024-09-23 09:20:00

90

4

**市办公楼

**省****执法局

**市不动产权第****823号

44806

**市**街道广****公司综合楼)1层8门

6层所在1层

混合结构

办公

903.55

1998年

62.85

393.0443

117.91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09:30:00

2024-09-23 09:30:00

90

5

**市办公楼

**省****执法局

**市不动产权第****235号

44851

**市民西街966号(**23号西侧楼)

2层

混合结构

办公

864.3

2005年

72.85

513.6535

154.1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09:40:00

2024-09-23 09:40:00

90

6

**县办公楼

吉****执法局(**省****执法总队)

**县不动产权第****063号

44830

**县**镇胜利街9区50幢

02009

7层所在1层

混合结构

办公

850.5

1996年

60

348.2798

104.48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09:50:00

2024-09-23 09:50:00

90

7

**县车库

吉****执法局(**省****执法总队)

**县不动产权第****064号

44830

**县**镇胜利街9区50幢0002号

02009

6层所在1层

混合结构

其他(车库)

274.0

1996年

60

101.7362

30.52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10:00:00

2024-09-23 10:00:00

90

8

**市**镇房屋

吉****管理局**稽征所

乾房权证发字第****1313号

39266

**镇丹青街3-17

3-17

5层所在1层

钢筋混凝土结构

办公

600.13

2005年

72.85

333.06

99.52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10:10:00

2024-09-23 10:10:00

90

9

**市**镇车库

吉****管理局**稽征所

乾房权证发字第****1315号

39266

**镇丹青街3-17

3-17

5层所在1层

钢筋混凝土结构

车库

20.64

2005年

72.85

8.9887

2.7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10:20:00

2024-09-23 10:20:00

90

10

**市**镇车库

吉****管理局**稽征所

乾房权证发字第****1314号

39266

**镇丹青街3-17

3-17

5层所在1层

钢筋混凝土结构

车库

19.66

2005年

72.85

8.5619

2.57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10:30:00

2024-09-23 10:30:00

90

11

**市**镇车库

吉****管理局**稽征所

乾房权证发字第****1312号

39266

**镇丹青街3-17

3-17

5层所在1层

钢筋混凝土结构

车库

16.71

2005年

72.85

7.2772

2.18

2024-09-04 09:00:00到2024-09-23 10:40:00

2024-09-23 10:40: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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