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接受****委托,对**市裴德**安石料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省**市**市长明街0-111(申报承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82MADG0A7E14。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8日
地点:****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裴德**安石料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地理位置:**省**市**市裴德镇
面积:0.030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1 | ****127.91 | ****0618.92 |
| 2 | ****163.63 | ****0637.02 |
| 3 | ****196.08 | ****0748.01 |
| 4 | ****259.50 | ****0843.10 |
| 5 | ****275.23 | ****0887.39 |
| 6 | ****168.65 | ****0918.01 |
| 7 | ****129.73 | ****0765.44 |
| 8 | ****049.70 | ****0749.23 |
| 9 | ****023.89 | ****0708.98 |
| 235.74 | 200 |
**储量:481761立方米
开采标高:235.74米至200米
**开发利用情况:新设采矿权,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提(或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6.9年
起始价:52.27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52.27万元
缴纳时间: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根据《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9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电话:0467-****027。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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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