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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学高新校区高考标准化考场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中学高新校区高考标准化考场采购(项目编号:****), 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第4项 付款进度安排:“1、同签订生效且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更正为:“1、合同签订生效且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市本级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522
地址:**市**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东段路239号
联系方式:158****0009
名称:****
地址:**市**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中心主楼三楼
联系方式:0832-****224(评审)、0832-****352(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2-****224(评审)、0832-****352(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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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4日